6月7日记者从北京一中院获悉,该院近五年来审理的四十余件诈骗老年人犯罪中,收藏品类诈骗占比近20%。收藏品类诈骗渐渐将矛头对准老年人,犯罪分子专门收集老年人的联系方式,研究针对老年人的营销话术,利用老年人希望通过售卖老物件获利的心理实施诈骗,并形成连环套路,部分老人甚至被连续、多次诈骗。
自2015年至2019年,被告人彭某等人,以北京某收藏品公司为平台,通过电话联系若干收藏爱好者,以高价拍卖被害人藏品为由,把被害人骗至公司,后编造被害人收藏品经专业人员鉴定价值高、有多人欲高价购买收藏品、保证能将收藏品拍卖等虚假事由,根据被害人的支付意愿、支付能力,随机编造虚高的藏品价格,并按照编造的价格比例收取拍卖服务费,骗取120余名被害人共计400余万元。
市一中院经审理,最终认定被告人彭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各被告人通过拨打电话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且诈骗对象为老年人,依法从重处罚,对各被告人判处7年至13年有期徒刑不等,并处罚金等。
法官介绍,收藏品诈骗主要两种套路,有时还会合并实施,比如先以高价拍卖老人手中老物件为由,吸引老人到公司交易,再向老人推销公司的劣质工艺品,实施二次诈骗。
套路一:以高价拍卖为噱头,骗取老人拍卖服务费。此类犯罪以帮助老人高价拍卖收藏品或老邮票、纪念章等老物件为由,虚高物品价格,吸引老人将手中老物件进行拍卖,并收取高昂拍卖服务费。表面上看,犯罪分子也组织了部分拍卖活动,但均未实际成功交易,组织拍卖也只是骗取老人信任的手段之一。拍卖失败公司并不退还相关费用,公司甚至有专门的人员处理老人退费业务,对于要求处理退费的被害人,以调换合同或要求交回合同等方式欺骗被害人,拖延退款。
套路二:虚构公司藏品价值,骗取老年人高价购买公司藏品。犯罪分子虚构自己公司的劣质工艺品具有较高价值,并向老年人作出虚假承诺,以短期内商品会增值且公司会帮助代卖出售或回购为由,吸引老年人高价购买公司藏品,以骗取钱款。
在此,法官提醒各位收藏爱好者,遇到高价代售、回购收藏品等,要谨慎辨别,切勿轻信。要审慎辨别机构鉴定资质。不法分子会以文物收藏品公司包装自己,为公司租赁核心地段的办公场所,并有较为齐全的人员架构和设施配备等,营造公司正常经营的假象。广大收藏爱好者投资文物收藏时,要认真核实公司资质,不能简单以公司环境、规模等表象判断公司经营状况。
许多老人有收藏老邮票、老工艺品等爱好,一方面要理性判断自己的藏品价值,不轻信陌生人的高价代售、回购等承诺;另一方面,购买文物收藏品时,对物品价格谨慎判断,若自己无法辨别文物价值,切勿轻信对方的高价鉴定,更不能因对方承诺会高价回购而冲动下单。要保存物品鉴定资料、交易合同、转账凭证等证据,不轻易将合同原件交给他人,遇到自己不能处理的退货纠纷等,可向公安机关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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