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女娲娘娘转世到人间的肉身,现在生病了,需要治疗,如果你能助我一臂之力,我定能保佑你身体健康、消灾解难。”云南曲靖无业男子杨某某,称自己是女娲转世,以其在人间肉身生病需要治疗费为借口,多次让山东泰安一七旬老翁提供资助以积功德,骗取财物共计人民币82万余元。
日前,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利用封建迷信进行网络诈骗的案件,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杨某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5万元,责令依法退赔被害人损失82万余元。
被告人杨某某,男,2000年3月出生,云南省曲靖人,初中文化,无业。2018年上半年,杨某某通过社交软件认识了70多岁的泰安人张老翁(化名)。聊天中,张老翁透漏自己是信佛的,杨某某遂称自己也信佛,取得张老翁信任。杨某某抓住张老翁求神拜佛、祈求保佑的心理,自称是女娲娘娘转世到人间的肉身,现在生病了需要用钱治疗,张老翁遂向其转账300元。之后,杨某某以“女娲娘娘”“佛祖”等神仙在人间的肉身生病需要治疗费为借口,多次让张老翁提供资助以积功德,每次骗取张老翁钱财几百元至几千元不等,自2019年2月至2021年3月,杨某某共骗取张老翁82万余元。骗取的钱财,杨某某用来给游戏充值、在直播间刷礼物、日常吃喝玩乐等,很快挥霍一空。
法庭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予依法惩处。鉴于其被抓获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坦白,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处罚。遂作出前述判决。
法官提醒,近年来,网络诈骗犯罪日趋增多,犯罪手段五花八门,利用封建迷信实施诈骗的案件时有发生,特别是老年人辨识能力弱,极易成为诈骗对象。希望大家绷紧防范诈骗安全弦,对家中老人做好提醒警示,擦亮眼睛,以防落入不法分子设计的圈套,造成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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