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佛山、汕尾、江门、肇庆、揭阳等5地法院集中宣判6起养老诈骗案件,案件涉及以销售“养老产品”、投资“养老项目”、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的诈骗犯罪,此外还有利用封建迷信、古董收藏等手段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新型诈骗案件。
6月22日,延安市志丹县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宣判郭某某养老诈骗犯罪案件。
2022年6月21日上午,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李某某、兰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公开宣判。白庙社区老年群众代表进行了旁听,省市媒体做了现场报道。
当前,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正处于关键阶段,陕西省涉养老诈骗案件陆续进入审判程序。为不断扩大打击战果,持续巩固严打高压态势,陕西高院组织全省法院开展养老诈骗案件集中开庭审理和宣判活动。
自今年4月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启动以来,湖北省各地法院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组织审理、宣判了一批社会影响大、关注度高的养老诈骗案件。
6月16日,江苏省高院组织南京、苏州、无锡、镇江、扬州、南通、徐州等地区9家法院集中宣判了15件养老诈骗犯罪案件,涉案金额共计14.16亿余元。
2020年10月23日,被告人蔡某钦、蔡某火在漳州市长泰县冒充工地人员,谎称在工地上挖到黄金,邀请68周岁的被害人杨某珠合伙投资,并以需要费用修理挖掘机为由,将一个假“金佛像”和三个假“金狮子”抵押给被害人杨某珠,骗取被害人杨某珠钱款人民币1600元。
近日,为严厉打击养老诈骗犯罪,提高老年人识骗防骗能力,保护老年群体人身和财产不受侵害,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上饶市信州区、宜春市袁州区、鹰潭市月湖区、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先后集中宣判了7起养老诈骗案件,涉案金额11.18亿余元,涉及被害人7476名,51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到十一个月不等的刑罚。
日前,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并宣判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以来沈阳首例养老诈骗案件,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安某某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近日,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辖区市中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市中法院”)和章丘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章丘法院”)对三起涉“养老诈骗犯罪案件”进行集中宣判,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