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朱某、程某、王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至管制六个月不等刑罚,各并处4万元至3000元不等罚金。
2015年至2020年期间,李某管理着近四十个微信群,群成员几十人至几百人,群里打着“国家政策”的旗号,持续发布如“民族大业养老保险项目”“南宁基金会项目”等多个针对老年人的惠民项目,对老年人最为关注的内容进行循环式、洗脑式宣传,反复强调前期投入少、回报高。
今年3月,昆明的程奶奶在家中接到一个陌生电话,对方说自己是证券公司工作人员,现在有一个赚钱的好项目,加入就能赚。双方互加QQ后,对方自称叫小冯。
4月17日,73岁的吴女士在一巷子内看到“问八字、查家宅、祈福”的广告。当时,因丈夫长期饱受心脏病的折磨,吴女士便想通过祈福的方式帮助丈夫减轻病痛。
据悉,一地头天购买展销会商品得优惠卡,第二天凭优惠卡退还前日购物款,先用便宜的小物件引起老人占便宜的心理,直到最后一天高价卖出廉价商品后“消失”。在不到半个月的时间,一个被包装成“粤商”的诈骗团伙,先后在宜春、鹰潭等地骗得近10万元。
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打着,“服务老人”“关爱老人” 旗号,招摇撞骗,被骗老人在遭受财产损失的同时,更承受巨大的感情压力,严重影响晚年生活幸福感、获得感,我们汇总了几种常见的,针对老年人的诈骗手段,一起来看看吧
5月10日,被告人闫全某、刘某、周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在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该案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同步直播。
蔡某在明知两名被害人不具备购房资格的情况下,仍告知两位被害人可以通过缴纳个税等方式获取购房资格办理房产证。两名被害人通过微信、银行转账等方式向蔡某支付了5万余元用于“缴纳个税”。
在日常生活中,老年人由于对新鲜事物接受能力较弱,风险防范意识不足而极易成为被诈骗的对象。针对老年人实施的诈骗手段可谓五花八门,老年人应当如何防骗呢?富县检察这份防诈指南请收好!
泉州市反诈骗中心民警介绍,进入老龄化后,老年人获取新知识的机会和能力也逐步下降。尤其是现今的网络时代,老人们的信息获取能力及渠道有限。
5月10日上午,未央法院公开审理了被告人李某某等八人以投资为名诈骗老年人一案。未央法院院长段红军担任审判长,未央检察院检察长张柱军出庭支持公诉。
老人不安则家庭不安,家庭不安则社会不安。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三级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会精神,加强宣传教育,提升老年人的防骗识骗意识和能力,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现向广大市民朋友们特别是老年朋友们作出以下温馨提示:
诈骗分子一般在街上、小区门口或者租用专门场地给路过的老人发传单、嘘寒问暖,让他们去听讲座,逢年过节送些米、面、油,宣传高价的“保健品”“药品”,夸大产品功效诱导老年人,从而实施诈骗。
犯罪分子狡诈多端,诈骗手段五花八门,骗子打着各种各样的旗号,对老年人进行行骗,许多老年人损失惨重,极大影响了晚年生活质量,以下内容仔细看,提高警惕,别再落入骗子的圈套
养老,牵动着老年人的心,也牵动着老年人的钱袋子。老年人在生活上比较节俭,但在涉及养老投资上却可以“一掷千金”,甚至会陷入“高息返利”的骗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