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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0/24
- 山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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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感谢你们,我做错事情触犯了法律,在我行动不便的情况下,检察院考虑我的实际困难,上门办案,让我实实在在地感受到检察机关司法为民的温暖。”当事人于某某哽咽地说。近日,一桩僵持两年之久的矛盾纠纷案得到实质性化解。
2020年9月的一天,住在交城某养老院的两名古稀老人于某某和姚某某在食堂因用餐座位产生矛盾,且发生争吵,姚某某被推攘而摔倒,大腿骨折,经交城县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为轻伤二级。因案件双方当事人思维较固执,争执不下,双方子女也均对此事争议较大,都认为自己老人没有错,案件一度陷入了僵局。
“案子很简单,但是办理起来却费时费力……”为尽快化解双方矛盾,交城县检察院党组成员、第一检察部主任、该案承办检察官雷强和办案组干警吕晓龙多次前往于某某的家中走访,以唠家常的方式和其子女谈心,以法理为方向,用情理将其子女的疑虑一一打消,不仅让于某某的子女学会从法律层面分析问题,于某某本人也在承办检察官和子女的共同释法说理下愿意认罪认罚。同时,办案干警趁热打铁约谈了受害者姚某某家属,转达了于某某本人及其家属诚恳认错的意愿,姚某某及家属表示原谅。
终于,在今年9月7日案件发生整整两年后,双方当事人家属前往交城县检察院签署了赔偿谅解协议,握手言和。
在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时,交城县检察院考虑到于某某年纪较大,所住养老院距离县城较远,行动不便,为最大限度压减于某某的负担,承办检察官雷强决定约请值班律师同行,上门服务。在养老院办案,床铺代替了办公桌,圆珠笔代替了电脑键盘……一桩桩、一幕幕都是司法为民的真实写照。
办案检察官严格按照规范程序,告知于某某享有的诉讼权利和义务,会同值班律师一起就审查认定的事实及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耐心地进行释明。于某某也深刻汲取教训认罪认罚,并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技术人员对整个过程进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随后,办案干警吕晓龙对于某某宣读了交城县检察院对其作出的不起诉决定书。
认罪认罚具结书签署后,双方最终达成赔偿谅解,握手言和。同时,承办检察官鉴于受害者一方实际花销与赔偿金额有一定的差距,为受害一方申请了司法救助金。
今后,交城县检察院将继续以人为本,将法理与情理有机结合,办好人民群众身边的大情小案,做到案结事了人和,实现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让群众在每一件司法案件中有更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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