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在重庆
能享受到哪些福利待遇?
你了解多少?
01
养老金
具有我市户籍、年满16周岁的城乡居民可自愿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按照政策规定,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行个人按年缴费、政府按档次补贴、集体自愿补贴相结合原则。
参保人年满60周岁且缴费满15年及以上的,从符合按月领待条件的次月起领取养老金。
02
高龄补贴
1
具有重庆市户籍的城乡低保对象、城市“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对象中年满60周岁且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具体包括:肢体、智力、精神、视力四类一、二级重度残疾失能老年人,以及因病瘫痪卧床不起6个月以上的重病失能老年人;
具有重庆市户籍的城乡低保对象、城市“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对象中的年满80周岁的高龄老年人(不含前述失能老年人)。
*注:上述补贴对象符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条件的,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享受补贴。
2
经济困难的失能老年人和高龄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标准均为每人每月200元。有条件的区县(自治县)可在此基础上适当提高补贴标准。
*注:不同区县具体补贴政策可能不同
除了养老金和高龄补贴
根据《重庆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的规定
重庆的老年人还可以享有这些福利、优待
(《条例》规定60周岁以上属于老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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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独生子女十天护理假
老年人是独生子女父母的,患病住院治疗且需要二级以上护理时,用人单位应当支持其子女进行护理照料,并给予每年累计不超过十天的护理时间,护理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04
减免基本殡葬服务费
对符合下列条件的老年人,减免基本殡葬服务费:
(一)属于特困人员供养的;
(二)经济困难并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
(三)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
减免基本殡葬服务费的具体办法由市民政部门、市财政部门制定。
05
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公共交通工具应当设置不低于总座位席数百分之十的专座供老幼病残孕优先使用。六十五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城市公共汽车、轨道交通、地铁、过江索道等城市公共交通工具。
06
免费/半价门票
在免费的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场馆享受优先服务,在收费的公共文化场馆六十五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购门票,不满六十五周岁的老年人半价购买门票,鼓励有条件的收费公共文化场馆实行不满六十五周岁老年人免购门票;
在公园、旅游景区,六十五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购门票,不满六十五周岁的老年人半价购买门票,鼓励景区内的电梯、观光车、缆车、索道等代步工具对老年人实行优惠票价,鼓励有条件的公园、旅游景区实行不满六十五周岁老年人免购门票;
07
免交普通诊察费
医疗机构应当为老年人挂号、就诊、缴费、检验、取药、转诊、住院提供优先服务和便利条件,为高龄、重病、失能、残疾等特殊老年人开设专用窗口或者快速通道,并提供导医服务。
老年人到公立医疗机构就医,免交普通诊察费。
08
免费健康体检
65岁以上居民可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免费体检。检查项目一般为:体格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肾功、肝功等。
老有所依,老有所养
这大概是晚年最幸福的模样
来源:综合自重庆市民政局、垫江县人民政府网、重庆本地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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