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上午,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召开涉医疗养生类养老诈骗案件情况新闻通报会。刑事审判庭庭长李婧在会上公布三起典型案例。其中一起案例中,被告人刘某伙同多人冒用某三甲医院专家医生等虚假身份向老年人推销、出售伪劣保健品,先后骗取21名被害老年人共计人民币80余万元。最终,该犯罪团伙因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至10个月不等刑罚。
据了解,2018年1月至7月间,被告人刘某伙同多人在石景山区、海淀区、大兴区等多地冒用某三甲医院专家医生等虚假身份向老年人推销、出售伪劣保健品。其中刘某负责提供伪劣保健品,同时负责租用某些医疗机构场地,组织王某等人扮演专家医生为老年人进行“健康知识讲授”,同时为老年人进行治疗、针灸及刮痧等,而贾某等多名业务员则负责联系、维护“客户资源”,组织老年人参加讲座等活动,以便推销、出售伪劣保健品,对于销售所得赃款与刘某之间按五五分成,各被告人构成多个共同犯罪体先后骗取21名被害老年人共计人民币80余万元。
法院经调查发现,被骗的老年人大多是独居状态,由于子女不在身边,老年人普遍存在缺少关爱、缺乏情感交流的问题,犯罪分子也正是抓住了这一点,对老人发起“情感攻势”。 为了获取老人的信任,骗取老人的钱财,他们对老年人采取帮助打扫卫生、照顾老伴、陪同聊天,甚至“认干亲”的方式,拉近与老人的关系。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犯罪数额特别巨大,已构成诈骗罪。最终法院根据各被告人具体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至10个月不等刑罚。
法官在此提醒,对于陌生人的“亲情关怀”,老年人要注意识别防范,不要被骗子们的“虚情假意”所蒙骗。同时,子女要更多地关心老人的生活近况和情感需求,勤联系、多关注、善提醒,让老年人能够老有所养、老有所依,不要让“伪亲情”成为养老诈骗的温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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