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青岛市进一步优化完善我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措施的通知》,进一步提升我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供给能力和服务质量,推动我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在全省、全国范围内当龙头、作表率。
《通知》从设施建设、资金奖补、老年助餐、人才队伍、护理保险等领域制定了8项扶持政策。在完善提升镇(街道)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方面,采取新建、改扩建、利用闲置设施等方式,在现有镇(街道)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面积达到600平方米以上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面积,增加服务功能,提升服务能力。力争到2024年年底前,全市养老服务中心服务面积基本达到1000平方米以上,具备助餐、助浴、助医、助洁、助乐、全托、日托、康复辅具租赁等服务功能。同时,推动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在今年建设完成200处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基础上,力争到2024年年底前,实现全市社区和行政村基本全覆盖。
《通知》明确优化老年人助餐服务补贴政策。以现有的养老服务中心、养老服务站、区(市)设立的助老大食堂为主体,统筹规划和布局老年人助餐服务设施和服务网络,打造15分钟助餐服务圈。
为鼓励专业养老机构参与到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行列中来,《通知》明确建立养老服务中心激励机制。对评估结果为五星、四星、三星的养老服务中心,按可量化分值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60万元、30万元、20万元的奖励。
此外,《通知》还提出加大国有企业对养老服务业的支持力度,扩大农村养老服务政策供给,健全养老护理员从业扶持政策,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功能,推动长期护理保险提标扩面、提质增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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