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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6/24
- 陕西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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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开展以来,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检察院依法能动履职,精准出击,不断加大办案力度,依法严惩养老诈骗犯罪。6月21日,长安检察院提起公诉的2件涉及养老犯罪的非法吸收公众款案在西安市看守所公开宣判,一案被告人盛某判处有期徒刑5年3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一案被告人钟某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经查明2014年被告人盛某入职陕西某某养老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老年公寓项目。工作期间,盛某非法吸引群众投资老年公寓项目,为项目进行非法集资。案发后,查明被告人盛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数额达3424万元,给群众造成巨额损失。
2015年被告人钟某某伙同他人成立陕西某养老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对外宣称投资某养老中心,通过散发传单带领群众参观等方式,吸引社会老年人投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49万余元。
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两个案件的被告人盛某、钟某某均以投资建设养老公寓项目为名,非法向社会老年人吸收存款,不仅破坏国家金融秩序,而且严重侵害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办案中,长安检察院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在办理盛某一案中,承办检察官通过细致审查,发现该案可能存在遗漏老年被害人情形,为使案件办理不漏一人,最大限度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检察官反复查阅案卷材料,核对账务审计报告,引导公安侦查取证,最终排查发现了130余名被遗漏的老年被害人,涉案金额达1196万余元。长安检察院以追加起诉的形式向法院提起公诉,确保司法公正不漏一人。
在查清案件事实同时,检察机关积极采取措施加大案件追赃挽损工作力度,充分发挥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作用,对被告人及家属进行释法说理,鼓励其积极退赃退赔,最大限度的为案件被害人挽回经济损失。经过努力,钟某一案,其家属代为退还违法所得20余万元,盛某一案,家属代为退赔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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