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期两天的“多方参与、聚焦人才、共筑未来——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研讨会”在上海开放大学举行。近200名嘉宾齐聚一堂,共同探讨养老服务的高质量发展路径,凝聚多方智慧建设上海养老服务高地。
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福建省养老服务条例》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省第一部专门的养老服务地方性法规,对于破解养老服务难点痛点堵点问题、促进和保障全省养老服务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20日表示,《广西壮族自治区养老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经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11月2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养老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23年1月1日施行。
国家卫健委日前发布《中国健康老年人标准》。依据标准,中国健康老年人应满足的9大标准,具体包括:生活自理或基本自理;重要脏器的增龄性改变未导致明显的功能异常;影响健康的危险因素控制在与其年龄相适应的范围内;营养状况良好;认知功能基本正常;乐观积极,自我满意;具有一定的健康素养,保持良好生活方式;积极参与家庭和社会活动;社会适应能力良好。
11月8日,记者从北京市民政局了解到,目前“管家式养老”在广内街道的试点工作进展顺利,接下来将以市中心城区为重点,逐步向西城区其他街道乃至全市推广复制,力争明年在10到15个街道落地。
近日,福建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福建省养老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今日,记者从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的发布会上获悉,《山西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