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省人大常委会获悉:《陕西省养老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1月1日起施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20日表示,《广西壮族自治区养老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经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12月1日闭幕的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陕西省养老服务条例》,条例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11月2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养老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23年1月1日施行。
国家卫健委日前发布《中国健康老年人标准》。依据标准,中国健康老年人应满足的9大标准,具体包括:生活自理或基本自理;重要脏器的增龄性改变未导致明显的功能异常;影响健康的危险因素控制在与其年龄相适应的范围内;营养状况良好;认知功能基本正常;乐观积极,自我满意;具有一定的健康素养,保持良好生活方式;积极参与家庭和社会活动;社会适应能力良好。
近日,福建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福建省养老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今日,记者从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的发布会上获悉,《山西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9月29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安徽省养老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
日前,《河南省养老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全文公布。《条例》共九章八十七条,自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其中,对新建城镇居住区、已建成的城镇居住区按照什么标准配套建设社区养老服务,给出明确规定,进一步加强养老服务基础设施的规划和建设,方便更多老年人就近养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