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省第一波疫情高峰已过,社会面疫情形势趋于平稳。今天下午,记者从浙江省民政厅获悉,省疫情防控办发布《关于全省养老院和儿童福利院实行有序开放管理的通知》,明确自2023年2月3日起,全省养老院实行有序开放管理。
1月6日,在北京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第433场新闻发布会上,北京市委社会工委委员,市民政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郭汉桥介绍,“乙类乙管”后,养老机构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因此对于家属入院探视、工作人员返岗上班的要求会根据疫情形势有所不同。
1月6日,《北京市养老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工作方案》正式发布。方案要求养老机构实行院内分区管理。督促指导养老机构结合设施条件,实行内部分区管理,设立闭环管理区、流动管理区和健康观察区,防止不同区域间交叉感染。
12月12日,全区民政系统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召开,对标“新十条”措施,推动精准落实,对全区养老机构暂时实行封闭管理,有序开展人员探视,全面保障养老机构服务对象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近日,记者从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开展以来,云南省市场监管局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全国专项行动统一安排,在省专项行动办统一指挥下,实行6项工作制度,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推动工作落实。
“每年农历九月为敬老月,农历九月初九为老年节,敬老月期间,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开展敬老、助老活动。”这是将于9月1日起施行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作出的规定。
中山市民政局发出通告,7月9日,中山市发现一例新冠确诊病例,按疫情防控要求,即日起全市养老机构实行封闭管理,执行《新冠肺炎疫情地区及发生感染养老机构防控指南(第四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