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老年教育规定》(下文简称《规定》)于3月1日正式施行。该《规定》是福建省首个地方性老年教育法规。
据证监会官网消息,为推进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建设,贯彻落实《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2〕7号),规范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业务,证监会起草了《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为有效防范养老机构采取预付费等方式收取大额费用带来非法集资风险,今年5月,我省出台《关于加强养老机构预付费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指导意见》)。6月15日,省民政厅对《指导意见》进行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