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中央多个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显示,一些养老服务机构和企业打着“养老服务”等名义,以“高息、高回报”为诱饵实施非法集资活动吸收老年人资金。
近日,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对李某集资诈骗一案作出一审判决。经查,李某等人向79名老年被害人非法集资721.49万余元,尚有703.58万余元未归还。
6月30日,保定市高新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两起以投资养老项目为名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被告人王某、席某发、陈某洲等8人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至三年二个月不等刑罚,并处罚金。同时依法追缴非法所得。
投资养老项目高额返息、原始股份翻倍收益、免费拥有养老地产永久居住权……靠着这些诱人的说辞,濮某等7人非法吸收公众资金9200余万元。
近日,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一起集资诈骗案,被告人李某以虚构投资理财并有高额回报为名,骗得127名老年人共计2300余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100万元,责令其退赔所有诈骗所得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