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一些机构和企业打着“养老服务”“健康养老”等名义,以“高利息、高回报”为诱饵实施非法集资活动吸收老年人资金,存在重大风险隐患。市处非办提醒市民应仔细辨别。
案例
“级别最高的翡翠会员消费满25600元,每天返现130元,最终返利高达64320元……”近年,“老妈乐”公司曾在全国28个省市设立门店。3年间,先后有北京、江苏、辽宁、河南、河北、山西等多地老人受骗。前不久,辽宁营口、盘锦等地法院先后公布判决结果,两家“老妈乐”店长获刑,营口的解某某和盘锦的张某某均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分别获刑四年和一年零一个月。
解析
市处非办工作人员表示,在涉老诈骗案件中,非法集资占很大比例,其中以“养老服务”“健康养老”等名义实施的集资诈骗呈上升趋势,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以提供“养老服务”为名义的非法集资。一些养老服务机构明显超过床位供给能力承诺服务,或超出可持续赢利水平承诺还本付息,以预交“养老服务费用”等名义,收取高额会员费、保证金等形式非法集资。
以投资“养老项目”为名义的非法集资。一些机构以投资为幌子,以销售虚构的养老公寓等名义,通过返本销售、售后返租等形式非法集资。
以销售“老年产品”为名义的非法集资。一些企业以销售“老年产品”为名义,采取商品回购、寄存代售等方式欺骗、诱导老年群体,实施非法集资行为。
以“以房养老”为名义的非法集资。一些企业打着“以房养老”的旗号,诱使老年人签订协议,抵押房屋以获得出借资金,再将资金购买其“理财产品”,并承诺给付高额利息等进行非法集资。
提醒
市处非办提醒广大老年朋友要擦亮眼睛,谨防上当受骗,发现上述类型的非法集资行为,请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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