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预定老年公寓可成为尊享VIP,享受居住优惠、消费补贴、持卡优待、优先入住、转让等多重权益?看似百利无害的投资实则是精心编织的骗局。5月23日,记者从湖南省湘潭县检察院获悉,该院近日对王某涉嫌养老诈骗一案提起公诉。
2018年10月,周某(另案处理)等人向王某建议,称当前养老产业前景广阔,是个来钱快的生意。本就负债累累、无经济来源的王某心动了,几人谋划后在湘潭县某乡镇租赁一所废弃的学校,并申请成立湖南某养老产业有限公司,由王某任法人代表。
毫无经营能力、也无资金来源的王某决定“平地起高楼”,在未经国家相关金融部门许可、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的前提下,以合同金额26%为提成费用,召集黄某等人(追诉中)作为自己的专业营销团队,以湖南某养老产业有限公司的名义对外宣传,招揽老年客户。
该团伙在湘潭多地广泛宣传,向有潜在投资意向的老年人宣称,有多项福利和优惠可以享受,只要签订老年公寓预订居住合同,缴纳预定金,就可以享受居住优惠权、消费补贴权、持卡优待权、优先入住权等,如果不想要了还可以转让、惠赠,甚至以后子女也能继承。
从2018年底至2019年9月,该团伙共向80余人非法吸收资金400余万元,集资人员中95%为60周岁以上老年人。目前该团伙尚有340余万元未予归还。
另外,办案检察官审查发现,王某本身负债累累、无实际履约能力,承诺给客户的老年公寓也没有实际建设。为了营造出公司实力雄厚以及老年公寓在建的假象,2019年至2020年间,王某还伙同他人以对外发包工程的方式骗取他人带资进场,或以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收取他人合同保证金,前后骗取他人钱财共计120余万元。
湘潭县检察院审查后认为,王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巨大;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明知自己没有实际履行能力,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对方当事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刑法。近日,该院以涉嫌集资诈骗罪、合同诈骗罪对王某提起公诉。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小检说法:
“提前购买享受多重优惠福利”“低价尽享专业陪护”“现在投资保本高收益”“再过几年一准升值”……在养老公寓、床位等投资项目中,此类诈骗话术颇多。但实际上这些“养老公寓”项目大多只是骗局,骗子只会给予口头承诺或是签订空头合同,利用话术、PS图片等进一步诱导老年人,掏空他们的钱包。
老年人要警惕养老服务、投资加盟养老项目、集资筹建老年公寓、预定养老院床位等形式集资活动,同时注意保护好个人隐私,不要轻信低成本高回报等投资承诺,避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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