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今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今年的缴费标准与去年相同,最低缴费标准为年缴费1000元,最高缴费标准为年缴费9000元,参保人可在这个区间内自选缴费金额。
符合条件的参保人从今年4月1日起,到今年12月10日,均可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参保人在参保缴费时,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1000元到9000元之间自行选择缴费金额,并按不同缴费标准享受补贴。其中,对选择最低缴费至2000元以下(不含2000元,以下类同)标准的,每人每年补贴60元;选择2000元至4000元以下标准的,每人每年补贴90元;选择4000元至6000元以下标准的,每人每年补贴120元;选择6000元至最高缴费标准的,每人每年补贴150元。
■特别提示
自今年1月1日起,本市户籍人员当年符合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条件,同时属于城乡居民低保人员、城乡特困供养人员或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这三类人群之一的,可以享受政府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的政策。对享受低保待遇人员和非重度残疾人,按照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当年最低缴费标准的50%,由政府代缴保费,目前为500元;对于特困供养人员和重度残疾人,按照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当年最低缴费标准的100%,由政府代缴保费,目前为1000元。
符合条件且首次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以上三类困难人员,可以通过“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北京人社”APP线上服务自助办理参保登记;也可以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就近到本市行政区域内任一街道(乡镇)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已经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困难人员,无须再次办理参保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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