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1年底,昆明全市189.04万职工医保参保人全部纳入“长护险”保障范围,年度累计评定10601人,符合待遇享受条件8623人,超额完成昆明市“十件惠民实事”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初步形成该制度试点的“昆明经验”。
所谓长期护理险(被称为社保“第六险”),主要是为被保险人在丧失日常生活能力、年老患病或身故时,侧重于提供护理保障和经济补偿的制度安排。老龄化加速带来的不只是养老金的捉襟见肘,还有老年失能人员护理的巨大需求。在这一背景下,被称为社保“第六险”的长期护理保险(下称“长护险”)再次成为刚刚落幕的全国“两会”上的一大保险热词。同时在2022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养老保险被单独重点提及,而作为重要的配套措施,长期护理保险成为多位代表委员案头的重要工作。
“一人失能,全家失衡”,失能人员长期护理已经成为我国人口老龄化过程中突出的问题,昆明的现状同样不乐观,因此长护险在近几年越发受到昆明市的重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昆明市60岁及以上人口为1218187人,占14.40%,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887222人,占10.49%。按照官方统计,失智、失能人员占总老年人口比例在5%左右,那么昆明6万左右的失智、失能人员带来的将是至少6万个家庭的沉重负担。随着昆明逐渐成为省外老人养老的优先选择之地,这个数字还将增加,令众多家庭压力倍增。如何让这么多的老人有尊严地、幸福地度过这一特殊时期,成为政府工作的重要考量。
2020年12月30日,“长护险”试点工作在昆明市正式启动,并成为2021年度昆明市“十件惠民实事”之一。今年初,昆明市收到一封特殊的感谢信:国家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司对昆明市“长护险”制度试点实施一年来所取得的实践经验表示肯定,感谢试点工作为国家完善制度顶层设计提供了有力支撑。
数据最能说明成绩:昆明试点“长护险”制度,不仅有效减轻了失能人员家庭的照护负担,还推动了昆明市护理产业发展。据不完全统计,未开展“长护险”制度试点之前,云南省仅有少量养老护理和医养结合机构。“长护险”制度试点后,大量居家护理机构入驻昆明,有效补齐了居家护理服务短板,新增了约2300个岗位,创造了大量就业和再就业机会,为昆明市构建了多层次、多样化的长期护理服务体系,助力昆明建设国际大健康名城。
与此同时,我们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长护险是涉及千家万户的一件长期性大事,只能办好、办扎实,才能让群众获得充分的幸福感。目前昆明长护险只涉及到城镇职工纳入参保范围,这是远远不够的。我们理解,一项政策的出台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但可以在“试点”取得一定成绩的时候,列出一个“全民参保”的时间表,让尚未受益的群体吃下定心丸。与此同时,在执行层面尽快实现城乡全覆盖,加快让城乡居民都能应保尽保。
另外,面对数千万失能老人,目前的长护险在全国范围发挥效用还显得有些“力不从心”,昆明也面临着同样的境况。因此从制度上完善、政策上支持、全社会参与应对长护刻不容缓。如何建立独立、稳定和可持续的基金来源渠道,完善筹资机制与筹资渠道成为下一步亟需解决的问题。消息显示,昆明已经着手准备这些工作,这种知难而进的工作作风,配得上那封感谢信。需要关注的还有法律地位问题。全国第一个颁布有关长护险的城市是深圳,2020年11月8日,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发布《深圳经济特区养老服务条例》,明确长期护理保险于2021年3月1日起实施。在目前国家层面已经着手考虑立法但尚未成型时,昆明有没有必要先期颁布类似于深圳的条例?因为现行社会保障体系包含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制度,暂未包括长期失能人员的保障制度,很多市民都不知道哪些人可以申请办理、在什么地方办理以及如何办理,这也是法律法规缺失造成的尴尬。
功崇惟志,业广惟勤。长护险并不只是一个险种那么简单,背后关系到广泛的人群、关乎到重要的民生。在实践过程中,我们不能想当然地快马加鞭,要尊重历史事实、客观规律。长护险“昆明模式”取得成功的过程告诉我们:只要我们有服务人民的初心,有造福百姓的动力,一切都会变得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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