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两年,武汉将新增7家区级养老服务中心”,昨天下午,武汉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推出26条具体举措促进武汉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打造“武汉养老样板”。
每个小区都要配建养老服务用房
武汉市民政局局长李国汉表示,武汉是全国较早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的城市之一,目前已经进入“深度老龄化社会”,老年人口多、增速快、老龄化程度高。
为了让老年人能够就近就便享受养老服务,武汉市将采取几个方面的措施。一方面通过编制《武汉市养老服务设施空间布局规划》,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预留发展空间。另一方面在新建住宅小区按照每百户不低于3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小于300平方米的标准配建养老服务用房,已建成住宅小区按照每百户不低于2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的标准,通过新建、改建、购置等方式配建养老服务用房。
到2022年,全市还将至少新增7家区级养老服务中心、100家养老服务综合体、500个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中心(服务点),形成“15分钟养老服务圈”;全市完成3000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建成4家人工智能养老机构、20个人工智能养老社区、2000张以上智能家庭照护床位。
全市养老机构将全部实现医养融合
为了更好满足老年人健康养老需求,提供专业化的康复护理服务,《实施意见》将从补贴、保险、建设等各方面完善养老机构医养融合功能。首先通过建设补贴等办法,鼓励支持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到2022年全市养老机构的医养结合率达到100%。
给予医疗机构运营补贴,支持医疗机构开设老年病专科、增设老年护理床位,到2022年全市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置老年病科比例达到50%以上。
深入街道社区,大力建设老年人家门口的医养结合养老服务点,利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等资源,重点为社区(乡镇)失能失智老人提供集中或居家医养结合服务。通过健全医养结合机制,推进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将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支持医务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执业。
探索长期护理保险
为失能人员撑起“保护伞”
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刘庆元介绍,长期护理保险是专门为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导致的重度失能人员提供基本生活照料的一种社会保险。截至目前,经国家批准,全国共有49个城市开展了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对符合规定的护理服务费用,基金支付水平总体在70%左右。
虽然我市暂未列入国家试点城市,但全市60岁以上的老年人占全市户籍总人口数的比例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近4个百分点,失能老年人数量逐年增加,要求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呼声越来越高。
市医保局自成立以来,一直加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方面的政策研究,密切跟踪了解全国各地试点情况。下一步,我市医保部门将适时开展长期护理险制度的立法调研工作,充分发挥后发优势,探索建立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养老护理员根据等级享受补贴
在养老行业,护理员缺口一直很大,就业门槛低、从业人员年龄偏大是一个普遍现象。《实施意见》将从实处提升养老护理员的社会地位和收入。推行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制度,根据级别分别给予每人每月100元至600元的岗位补贴和入职奖励。
《实施意见》还对养老服务、养老机构设施建设、养老市场主体提出给予补贴,如对养老服务综合体,按照每张床位1万元的标准,给予建设补贴;对连锁运营5家以上养老服务设施的企业或社会组织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的,给予1000元至3000元的阶梯式补贴;将90岁以上老年人全部纳入补贴范围,每月享受100-800元的居家养老服务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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