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10日,长三角地区养老服务工作研讨会于浙江湖州举行。来自沪苏浙皖三省一市人大、民政部门、部分省人大代表及养老行业相关专家学者齐聚一堂,共话涉老法治保障,共商长三角养老服务一体化高质量发展。
“养老服务事关千家万户,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姒健敏表示,今年应对人口老龄化首次上升为国家战略,在这个时间节点召开研讨会,充分体现长三角地区勇于担当,同向发力,推动实现更高水平的区域养老服务发展。
据了解,作为全国老龄化程度最深、进程最快地区,截至2019年底,长三角地区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4676.9万人,占全国18.4%。保障老年人基本养老公共服务需求,不仅关系其日常生活,更是推动长三角地区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
为增强养老服务实效,姒健敏表示,未来浙江将推进养老服务与经济发展、社保体系、基层治理和网络技术相融合,同时推进法律完善与法律实施相融合。
“浙江十分重视养老服务法治建设,2015年就开展了养老服务专项立法,引领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养老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当前杭州、宁波、绍兴等市人大相继制定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其他地市也在陆续开展立法调研,养老服务法治体系和制度机制日益完善。”姒健敏说。
“养老服务工作涉及块面多、范围广,制定实施专门的地方法规,既能从根本上确立养老服务在法律上的地位,维护各方主体合法权益,更有利于进一步推进养老服务法治化和规范化。”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明波也表示,要加强涉老领域如老年教育、养老服务等的立法,同时在相关法规中关注老年人权益保障,鼓励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优先为老年人群体提供志愿服务。
当前,养老服务内容已从“老有所养”的单一需求向“老有所学、老有所医、老有所乐”等多元化需求转变。为此,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燕文建议,要精准分类提供养老服务,对健康老人应完善终身学习体系,积极发展老年教育,向慢病老人提供高质量医疗服务和康复训练,向失能失智老人提供多层次长期照护服务。
此外,在人才培养方面,王燕文建议要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人才培养体系、提升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待遇水平等,提高养老服务人员专业素质,改善职业待遇。
针对一体化发展,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沙海林提出,要推动完善异地养老政府间合作机制,以异地养老模式,促进地区间养老资源互补和供需对接,实现养老资源均衡分布、合理配置。其举例,如今年10月,首批长三角异地养老机构名单已经公布,共涉及苏浙皖三省57家养老机构、核定床位25698张。
“影响老年人异地养老的政策因素主要有医保异地结算、长护险、养老服务补贴待遇异地享受、异地大型养老基地医疗服务配套等。未来三省一市人大社会委可以结合各自立法、监督工作,对异地养老服务配套予以更有力的支持推进,方便更多老年人跨区域享受养老服务。”沙海林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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