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民政厅近日印发实施方案,启动“养老服务监管效能提升年”活动。活动总体安排9个月时间,从今年4月开始至12月底结束,主要分为全面评估、专项整治、总结提升三个阶段,旨在进一步压紧压实属地责任,推动养老服务监管制度持续完善,监管机制不断健全,监管能力不断提升,监管成效更加突出,以高质量监管助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让老年人享有更加安心舒心、优质规范的服务。
根据实施方案安排,省民政厅将组织对全省养老服务监管制度建设、机制运行、能力提升、工作成效等方面进行一次全面评估,及时向各地反馈发现的问题不足。各地民政部门要针对养老服务监管问题和短板弱项,形成问题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建立工作台账,逐项整改,对账销号,切实提升本地区养老服务监管效能。
民政部门将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养老机构食品安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对照《江苏省贯彻〈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操作指南》,持续落实好强制性国家标准。省民政厅将组织开展第二批五级养老机构评定,同时对各地评定四级养老机构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查复核。进一步规范等级评定实施办法,健全与评定结果挂钩的扶持政策。开展“生命至上,隐患必除”养老机构消防安全专项行动,不断提升养老机构本质安全水平。
江苏省还将在养老服务监管方面推出一批创新成果。围绕联合抽查检查、联合信用约束、联合行政执法、联合风险预警,推动健全养老机构跨部门综合监管机制,“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深化养老机构风险隐患“红橙黄绿”分级管控机制,持续做好“黑机构”动态清零。指导试点地区建立养老服务纠纷调解委员会,保障住养老年人和服务机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长效机制,优化孤寡老年人服务。加强数字化监管,进行“金民工程”养老服务信息系统本地化改造,细化养老机构管理模块,增加资金监管内容,优化上门服务数据和居家适老化改造数据预警模型,开发养老服务多要素监管大屏,推动监管关口前移。
实施方案要求,各地民政部门要将“养老服务监管效能提升年”活动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范围,统筹养老服务发展与安全,融监管于服务中,把提升养老服务监管效能的好经验好做法和需要从体制机制上解决的监管困难问题纳入养老服务工作整体部署,进一步完善监管政策体系,健全市场准入、信用约束、预付费管理、反诈处非、信息共享、风险预警等制度,推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不断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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