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高新区始终坚持党建统领,持续在塑好养老服务品牌上下功夫,聚焦打造全省全国领先的医康养综合体,“一张床-医康养”专业医康养品牌、黄河谣康健康城、山东健康职业学院、“智慧康养”实训、养老用品生产配送等全产业链,不断推动模范机关建设提质增效。
健全设施体系、规范运营,推动养老设施全覆盖
敬老院四星创建。结合实际,提升敬老院硬件和运营综合水平,打造示范点,争创全省首家供养特困人员的四星级养老机构。
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全覆盖。着力解决部分养老设施管理服务不规范、发挥作用不充分等问题,统筹考虑老年人需求、群众意愿、财力因素等,从实际出发,依托社区老年公寓和日间照料中心分别在小营街道和青田街道建设了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实现街道全覆盖的目标。
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严格落实《滨州市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专项规划(2021-2035)》,实现15个商住小区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达标率达到100%。结合日间照料中心、孝善食堂规范化建设,重点打造4处高标准的养老设施,其中1处已打造完成,3处目前正在施工建设中。
孝善食堂行政村全覆盖。大力推动孝善食堂建设,坚持“政府主导、市场参与、保障老人、服务社区”的原则,规范“孝善食堂”管理。在全市第一个实现养老孝善食堂行政村全覆盖的县区,共建设23处。目前已建成8处,正在建设10处,5处已经选址,准备建设。
高标准建设智慧养老平台。整合养老信息化资源,融入新型智慧城市体系,推动“智慧养老”综合服务平台高标准建设。融合链接相关部门数据,确保平台实用性,切实为我们的工作服务。
提供优质服务、擦亮品牌,提升养老服务品质
制定养老服务清单。根据省市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通知》,结合实际,制定了滨州高新区基本养老服务清单 28 项,已发各部门、街道贯彻落实。
规范开展适老化改造。争取上级建设资金96.3万元,完成321户经济困难老年人家庭养老床位改造任务;为全区281名分散特困供养人员落实照料护理人和第三方机构双照料护理制度。
开展“情暖夕阳”助老项目。落实特困老年人供养、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制度的基础上,全面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为经济困难老年人购买养老服务、公办养老机构评估轮候等基本养老服务制度,推动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达到 100%。
建设人才队伍、完善机制,推动养老事业发展
开展养老服务人才培训。争取全省的养老护理员竞赛由滨州市康养职业学院承办,培训全市养老护理员 2200 名,推动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鉴定率 90%以上,为全市近 10000 名养老机构在住老年人提供优质服务。
提升管理人员素质能力。加强对养老机构负责人、养老机构骨干管理人员、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组织负责人、街道(社区)养老岗位工作人员等养老服务行业管理人员的政策理论和实操培训,重点培训养老行业法律法规、养老机构管理模式、养老机构业务流程、养老服务风险防范、养老服务质量标准等内容。
社工和志愿者队伍建设。鼓励养老服务机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组织优先吸纳、使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引导养老服务机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组织与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合作开展服务。大力发展养老服务志愿者队伍,积极扶持发展各类为老服务志愿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为老志愿服务活动。
守好安全底线、筑牢屏障,营造舒心养老环境
资金监管。用好养老服务专项资金奖补政策,抓好资金审批各环节,科学审批、实地查验。常态化排查治理民政资金筹集、拨付、发放、使用等各个环节的风险隐患,着力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养老资金使用规范、高效、安全。
安全监管。养老机构定期开展消防、燃气、食品安全自查,排查隐患、及时整改到位。贯彻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部署要求,严格做好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完善分级分类健康服务方案、部门联合处置应急预案,建立就医绿色通道,最大限度确保服务对象生命健康安全。推进养老服务诈骗专项整治,守好老年人钱袋子。
社会监管。加强与发改、财政、卫健等单位的沟通联系,加大养老试点、激励、资金、项目等方面争取力度,落实养老机构纾困政策,配合医保部门落实失能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险。组织社情民意日和新闻媒体开放日,提升群众满意度。
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落实《养老机构行政检查办法》,按照不少于 30%的比例进行检查,常态化“四不两直”进行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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