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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无棣县扎实推进老龄工作提升老年人健康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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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10/23
  •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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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2021年底,无棣县60岁以上老年人口9.9万人,总人口占比达到20.2%,其中65岁以上老年人口7万人,不仅人口老龄化趋势明显,而且老龄化、高龄化、失能化、空巢化等问题日益加剧。

  无棣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老龄工作,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县卫生健康局切实履行老龄工作牵头部门责任,坚持社会保障体系、健康服务体系、宣传引导体系等多方位建设、全领域推进,努力守护老龄人群的幸福晚年。

  推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无棣县严格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老年人优待政策的通知》,县卫健局与交通、旅游、住建等部门要密切沟通,搞好协作,全面落实了6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政府兴办、社会力量兴办的公园、景点对60周岁以上老年人全部免购门票,6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进入公共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美术馆、展览馆、纪念馆等场所。卫健部门优先就诊、优先住院、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等老年人就医优待政策全面落实。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先后三次为9万名农村6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发放一次性医用口罩,共计2000万只。

  实施“银龄安康”全覆盖工程。这一由省老龄办联合中国人寿保险山东省分公司联合打造的一项民生品牌,市委、市政府连续两年将之纳入民生实事,无棣县委、县政府对这项工作历来高度重视,连续多年走在全市前列,2018年率先在全市落实县财政保障,实现“一张保单保全县”。2022年3月,县财政继续为全县60周岁以上老年人购买每人20元的银龄安康意外伤害保险(马山镇落实标准为每年每人50元)。县卫健局协调各镇街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切实提高群众知晓率,积极发动子女亲属、爱心企业、村集体等为老年人追加投保,切实提高老年家庭抗风险能力。

  按时足额发放高龄津贴。为实现“无感觉、不打扰”认证,我县高龄津贴发放由人社局提供基础信息数据,每月由健康局通过民政、各镇街提报新增、去世人员信息,最终确认发放名单,无需老年人本人提供任何材料及凭证。截至9月底,县政府出资342余万元,为10940名80岁以上老人分阶段发放高龄津贴,80—89岁无固定收入老年人每人每月30元(马山子镇50元);90—99岁每人每月50元(马山子镇100元);为12名10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400元。发放频率全部调整为每月一次,让老年人“全放心、不空等”。

  另外,为全县360名经济困难的高龄老人按月发放救助金,发放标准为80—89岁每月100元,90—99岁为每月200元。

  积极构建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改建电梯、洗手间、步行坡道,增加就医引导、保留人工窗口、智能设备使用指导,提供老花镜、拐杖、轮椅等用品,在硬件、制度、环境等方面为老年人提供更好的就医条件,到目前,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及棣丰、海丰、车王等6个基层医疗机构完成创建。

  建设省级安宁疗护试点。自2020年8月无棣县经积极申报被确定为省级安宁疗护试点县,出台了工作方案和定期指导督导制度,成立专家团队、管理团队、照护团队三支安宁疗护队伍,建立患者病情档案,结合家庭医生签约及临床医护服务按需求提供疼痛舒缓和疼痛缓解等支持性安宁疗,同时为患者家属提供心理支持和人文关怀。建设安宁疗护中心1处,服务1600余人次。

  建成医养结合示范先行县。完善县、镇两级养老监测评估体系,推动居家养老、社区养老与机构养老协同发展。与民政部门对接,落实了养老服务机构提供医疗服务全覆盖,水湾镇创新实施“两院合一”,海丰街道在博爱乐园设立规范服务延伸点,阳光养护院实现提质增量发展,12个镇街实现“省级医养结合示范乡镇”全覆盖。

  推进老年健康管理服务。积极开展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全县建成“三高中心”2处,“三高基地”12处,“三高之家”60个。各镇街卫生院组建专业技术队伍,规范实施基本公卫服务项目,为65岁以上老年人落实免费健康查体,提供免费咨询、用药指导、中医康复和治未病管理等,目前,65岁及以上居民签约率达77.3%,基本公共卫生绩效考核连续多年列全市前列。

  建设老年友好型社会环境

  广泛开展社会宣传。在组织好7月份全国老年健康宣传周、10月份全国“敬老月”的基础上,加强经常性宣传教育工作,广泛开展老年健康科普知识宣传,开展健康讲堂、广场活动、咨询义诊及中医药养生保健科普等活动,不断提高老年人健康素养。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老年健康宣传教育阵地建设,支持计生协会、社工组织、爱心企业团体等为老年人自我管理、参与社会治理搭建平台。

  建设老年友好型社区。棣丰街道馨泰社区先后投资近160余万元对社区服务站多项功能区进行完善,对公共设施、休憩娱乐场所等进行无障碍改造,开展“歇歇脚座椅”民生实事工程。社区设有专门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老年活动室、老年法律服务站及三个健身路径锻炼场所,供老年人休息、健身、娱乐。创新形式开展了丰富的老年人活动,使老人真正“老有所养、老有所为、老有所依、老有所乐”。

  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加强普法宣传,发挥老年维权岗作用,把高龄、失能、贫困老人作为服务重点,有针对性开展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利用好律师“联村包户”机制为老年人维权开辟“绿色通道”。卫健局按照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针对养老机构内设的无资质医疗机构、无行医资质人员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等违法行为加大查处力度,收集查处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3起,处理公安部门提示函2份。组织专题宣传22场次,印发各类养老诈骗典型案例和常识教育等宣传材料2万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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