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全省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会议精神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部署,福建省人民检察院迅速行动,制定下发《福建省检察机关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在全省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
《实施方案》要求,全省各级检察机关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扎实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利用12309平台广泛接收群众举报线索,依法办理。对中央政法委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转办、上级检察机关交办的以及收集到的举报线索尽快核实、查办、反馈,有效回应群众诉求。
依法从严打击犯罪。强化能动检察履职,依法打掉一批养老诈骗团伙,严惩一批养老诈骗犯罪分子。重点惩治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保健品、收藏品等)”、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诈骗违法犯罪。全力追赃挽损,坚持应追尽追原则,把追赃挽损贯穿检察办案全过程,作为惩治养老诈骗犯罪的重要内容。
协同整治问题隐患。主动分析养老诈骗案件发生原因,查找养老领域存在的管理漏洞和风险隐患,及时向有关单位通报情况或者制发检察建议,促进依法完善监管,加强社会治理,防范化解风险。同时,针对养老诈骗重点领域,探索开展公益诉讼。
着力抓好宣传发动。注重收集、培育典型案例,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引领示范作用。多元化开展普法宣传,构建立体式宣传格局,营造浓厚氛围。针对养老诈骗犯罪特点和老年群体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及时揭露养老诈骗“套路”手法,切实提升老年人法治意识和识骗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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