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铜陵市委市政府老年助餐服务行动方案,2022年全市计划建成147个城乡老年食堂(助餐点),其中城市老年食堂(助餐点)85个(铜官区30个、义安区16个、郊区15个、枞阳县24个); 农村老年食堂(助餐点)62个(铜官区2个、义安区17个、郊区11个、枞阳县32个)。 具体名单如下。
根据《中共铜陵市委办公室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就业促进行动方案〉等“暖民心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实施以下支持政策。
一、资金支持。对验收合格的新建老年食堂和老年助餐点分别按10万元、3万元标准予以一次性建设补助。列入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建设的新建老年食堂和助餐点不重复享受建设补贴。经评估考核合格的城市老年食堂(助餐点),按日均20人以下、21至40人、41人以上的人次,分别给予年度运营补助2万、3万、4万/年。农村老年食堂(助餐点)运营补助每年1.5万元。对60 -69岁、70-79岁、80岁以上的低保及经济困难的重度残疾、计划生育特扶、重点优抚对象等社区居家养老特殊困难老年群体,每人每天分别补助1元、1.5元、2元(老年人给付就餐费用时自动扣减)。
二、税收优惠。对符合条件的老年助餐服务机构,落实税费减免政策。
三、用水、用电、用气减免优惠。对在社区提供老年助餐服务的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实行用水、用电、用气居民价格优惠。
四、优先办理。对申请建设老年食堂和老年助餐点的单位或个人,市场监管部门优先办理餐饮服务许可,优先注册登记。住建部门优先办理消防验收备案。
五、租金减免。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对承租其房产开展老年助餐服务的主体,给予租金减免。倡导各类企业、社会组织、居民提供自有用房用于开展公益性老年助餐服务,给予租金优惠。
六、商社联合。推动大型、连锁餐饮企业参与,推进老年助餐服务向规模化、专业化发展。鼓励有资质的龙头企业和主食厨房向老年助餐点提供优质配餐服务。
七、多方参与。鼓励有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村级养老服务站、闲置的办公场所和中小学校舍等存量设施,建设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向周边老年人提供就餐、配餐、送餐服务。鼓励慈善组织、爱心企业、爱心人士等通过冠名捐助等方式支持老年助餐服务,符合条件的享受税前扣除政策。
八、建立清单。享受用水、用电、用气优惠政策的养老服务机构实行清单制管理,区级民政部门负责初审名单,市级民政部门复核并公布名单,名单动态调整,接受社会监督。名单由市民政部门同步抄送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税务局等单位。各相关单位根据名单落实优惠政策。
九、减免申报。减免优惠政策实行申报制度,养老服务机构向税务部门和水、电、气运营单位申请,运营单位按市、县区民政部门提供的名单给予办理优惠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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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大庆市养老服务机构投诉受理和处理办法的要求,现将全市养老服务投诉举报热线对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