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民政部发布7件养老服务领域诈骗犯罪典型案例,揭露诈骗“套路”手段及其危害,希望帮助老年人提高识骗防骗能力,最大限度挤压“行骗空间”,保护好老年人的“养老钱”。
2011年至2018年间,李某伙同他人在广州市某商业广场、深圳市某大厦等地,以“投资养老”可获得高额回报为名,诱骗多名老年人购买其虚构的理财产品骗取钱财,先后骗得胡某、宁某、李某、曹某等127名(已报案)老年人投资理财款共计人民币超2300万元。
随着老年人对防病与养生日益关注,各类保健食品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出来,一些不法商家利用老年人追求健康的心理,变相采取赠送礼品、免费试用、专家讲座等诸多形式,夸大虚传其功效,诱引老年消费者购买,使老年消费者蒙受经济损失,近日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消费提示,老年消费者应谨慎消费保健食品。
近年来,乡村养老康养模式逐步受到老年人的青睐。与此同时,不少犯罪分子在利益驱使下,借“投资乡村养老”等名义,诈骗老人钱财或非法集资,不仅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还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
2022年6月,四川省消委接到老年消费者杨女士等4人投诉称,今年3月起接到某公司10多次电话邀请参加免费聚餐。聚餐后参加了一场健康讲座和免费体检,被检出免疫力低下等,公司宣称可通过注射干细胞增强免疫力和治疗各种老年疾病,4人当场支付7.9万元注射了“干细胞”产品。但事后身体没有明显改善,怀疑被骗请求帮助维权。
据兰州晚报报道 近日,安宁公安分局破获一起养老诈骗案,为11名老年人挽回经济损失30余万元。
7月28日,《中国消费者报》记者从广西南宁市场监管局获悉,南宁一家商贸公司以免费体验熏蒸足浴、旅游等方式吸引老人成为会员,再通过“讲座”将保健食品包装成具有治疗功效的药品卖给老人。因涉嫌虚假宣传,被该局和公安机关联合查处并对其立案调查。
根据上级公安机关部署,结合夏季社会治安特点,深圳公安于今年6月22日起至9月底,在全市范围扎实开展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重拳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老年消费者购买保健品可无理由退货、预收费用不超六个月、网络平台不得默认自动续费……近日,《深圳经济特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相关内容引发关注。
近年来,“银发经济”正在吸引越来越多的市场力量参与其中。但不少诈骗分子也盯上这块“大蛋糕”,他们利用部分老年人注重养生、投资无门、辨识能力不足等弱点,以“名医神药”“投资返利”“老有所依”等名目,对其进行“洗脑”“围猎”,达到骗取钱财目的。
销售的商品大同小异,销售模式一模一样,甚至连宣传用语都如出一辙,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城县市场监管局在开展打击整治养老欺诈行为中,连续查处3家以老年人为销售目标的高电位治疗机门店,并对3家涉嫌侵害老年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门店立案调查。
昌吉市的张丽(化名)向145名老年人非法吸收资金近850万元,近日,昌吉市人民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张丽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目前,一审判决已生效。
近年来,针对老年人实施的诈骗手段方式不断翻新,一些不法分子假借“养老”之名行诈骗之实,从保健品诱惑到各种“原始股”诈骗,再到近年热门的“炒床位”“以房养老”圈套,涉老诈骗层出不穷,让人防不胜防,严重危害老年群体财产安全。
随着老年人对防病与养生日益关注,各类保健食品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出来,一些不法商家利用老年人追求健康的心理,变相采取赠送礼品、免费试用、专家讲座等诸多形式,夸大虚传其功效,诱引老年消费者购买,使老年消费者蒙受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