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需要入住我院的老人,必须跟我院签定入院协议,被托护人入住时须持有本人及其家属的身份证或户口簿。
2、本中心坚持进出自愿的原则,进出院时,生活费不到半个月按半月收费,超过半月按一个月收取。
3、(椒江康平托老院)被托老人要向我院缴纳一定数额的医疗保证金2000元,用于送医院的押金或应急之用,在被托护人出院时返还。
4、本院不接收传染病和精神病老人。
5、入院时所住的床位不得随意变更或调换,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或调换时,须经我方同意,我方有权予以适当调整。
6、被托护人患病或重病,如因家属放弃或延误治疗,患者出现意外,其后果由家属自负。
7、被托护人入住后,不可避免发生肢体损伤、摔到、新发疾病、旧病复发加重等一切危急伤亡情况发生,家属接到通知后,应及时来托老院处理。以便老人及时有效得到治疗,如家属不及时来托老中心处理或不予合作或放弃抢救治疗导致病情加重或死亡,其责任应由被托护人及其家属自负。
8、入住协议终止,被托护人离开时,自己的物品应同时带走。被托护人病故后的三日内其家属应将其生前物品带走,院方不负责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