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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江汉区社会福利院

武汉市江汉区社会福利院

异地收住 试住体验
  • 类型: 福利院
  • 床位: 840 张
  • 收费: 1000 元/月起

自理 半自理

[湖北/武汉市] > 武汉市江汉区常腾街10号

机构介绍

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社会福利院创建于1964年,是武汉市社会福利行业历史上较早的福利设施,福利院由江汉区老年公寓、附属武汉市福惠医院、福惠护养中心等部分组成。
老年公寓的地址位于武汉市江汉区闹市中心汉口火车站西南侧常青街常发里126号,紧邻武汉商贸金融中心圈周边,占地面积26亩,交通便利,地理位置优良,环境优美,江汉区老年公寓现为中国社会福利协会常务理事单位、全国模范养老机构、湖北省一级福利院和武汉市示范养老机构,成为湖北省养老行业的示范窗口,在华中地区也堪称一流。集团所属武汉市福惠医院是市医保定点单位。
        
我院于2008年创办附属武汉市福惠医院,形成“养医结合”——医护卫一体的护养模式;开办有公寓老年大学,融居养、医疗、文化、休闲娱乐于一体,入住老人在这里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学。
 
    江汉区老年公寓是一个闹中取静的老人乐园,全部区域分为17层、建筑面积15096.74平方米的1号公寓服务楼,3栋7层、面积达8035平方米的2、3、4号公寓服务大楼。拥有社会福利院“三无”保障区(收住“三无”老人)、公寓自理区(收住生活行动自理老人)、公寓特护区(收住生活行动不能自理老人和临终关怀者)和公寓康疗区(收住痴呆健忘老人)等服务区域。总床位数达800多张。其设施与服务在全国属于一流。
 
    武汉市福惠医院是经武汉市卫生、医保行政部门批准成立的一家非盈利、医保定点单位。分为门诊部、住院部和老人病区、临终关怀病区等部分。设有急诊、内、外、妇、儿、中医科等临床科室 以及药房、化验室、放射科、理疗科、治疗处置室、消毒供应室、病案室等医技科室。拥有一批由著名的心、脑血管及神经科专家、教授组成的医疗队伍,亲临诊断治疗和指导医疗工作的开展。医院配备有较完善的技术力量,等高技术医疗设备,这些先进的仪器、设备,为临床诊断和医疗护理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老年公寓和福惠医院全部实现微机化管理,与用友、飞天等软件合作建立了一整套的协同办公自动化平台,直接面向市场,满足老人、病人和亲属需要。目前,被民政部、中国社会福利协会定为全国第一批信息化试点单位。
 
     老年公寓和医院坚持“一切为了老人”和“一切为了病患者”的办院的方针,提倡“爱心”服务,并为之建立了一整套科学、规范、严谨的现代化服务管理制度,提供全方位“人性化”照顾。生活护理服务细心周到、文化娱乐活动丰富多彩,并办有公寓老年大学,每天都有各种适合老年生理和心理的活动开展;医疗服务临床疗效逐步提高,减轻了病患者痛苦,为慢性病患者提供良好的康复治疗手段。内、外、妇、儿、中医理疗等科对常见病、多发病及老年病症采取积极有效的治疗措施。急救系统为急危重病人提供了快捷方便的服务,提高了抢救成功率。在保证基本医疗的前提下,通过对全部服务流程实行微机网络化管理,对医疗费用进行了有效控制,做到合理收费,保证了入住老人、就医单位和病人的利益,减轻了老人和病患者的负担。
            
     近年来坚持以“专业化、规范化、特色化”的办院理念,得到了社会的肯定,中共江汉区委、区人民政府授予“最佳文明单位”,被省市民政部门评为省市行风建设示范窗口单位,被评为市绿化工作先进单位。公寓部被武汉市妇联授予“巾帼建功岗”,护理部特护区夜班服务科被共青团江汉区委评为“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江汉区社会福利院、江汉区老年公寓、武汉市福惠医院院长、法人代表周春芳是湖北省民政战标兵、武汉市三八红旗手、巾帼建功模范。公寓部分管业务副院长刘爱国同志被评为全国百名养老模范先进个人、武汉市第十三届劳动模范。院长助理连丹丹被中宣部、民政部评为全国孝亲敬老之星、武汉市第十五届劳动模范。社工部主任赵小江被评为武汉市首届“十佳孝星”、并3次蝉联此殊荣,还有一大批优秀服务人员、护理人员被评为“十佳孝星”等荣誉称号。
 
        
     实行人性化、公司化管理,面向市场、成本核算、分级管理、动态调整。有一个高效的精英管理团队,有一套标准化的运营模式,有一支富有爱心、乐于奉献、具有专业技能的服务队伍。建立了一系列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通过了IS09001国际质量标准体系论证。全院实行信息化管理、成本核算管理、百分考核管理。在信息化管理方面,与用友、飞天软件等公司合作,开发了一套完善的老人信息、收费、管理、办公信息化平台,使服务管理水平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
 
     以老人为中心,营造养老幸福乐园。对行动自理的老人,提供宾馆式服务;失能老人,提供“养医”结合式医护卫一体服务;失智老人,提供特殊康复服务。凭借设施齐全,员工服务卓越,江汉区社会福利院成为武汉市各类老年朋友安享晩年幸福生活的首选之地。
 
     2008年开始探索的医护卫一体的“养医结合”模式已经成熟,被湖北日报等新闻媒体广泛报道。附属医院拥有一批著名的心脑血管及神经科专家、教授、副主任医师和专业医护技术人员组成的医疗队伍,以老年常见病、多发病,特别是心脑血管病的诊疗为重点,可以在第一时间为人住老人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并设有门诊部、住院部,老人病区和临终关怀病区,并在老年公寓设置了护养中心,为入住老人提供24小时全程服务。开设了老年人餐厅、小超市、布草房、美发厅等各类生活辅助设施,为人住老人提供切实可靠的后勤服务。安保人员24小时全方位定点监控、巡査, 保障公寓的安全。膳食部推出了包伙、配餐、订餐等多元化的进餐方式,点餐消费,刷卡记账。
  
     企业文化铸就响亮的服务品牌。2001年4月率先在武汉市的养老机构申办起了第一所老年公寓老年大学,是武汉市示范老年学校。开设了养生保健、老年心理学等专题讲座,以及戏曲、音乐歌舞、剪纸等专业课程,让老人免费上课、老有所学。院老年人活动中心开设有健身房、书画室、戏剧厅、音乐厅、网吧、图书览阅室、棋牌室,让人住公寓的老人,享受多彩的健康人生。
 
     本着“关爱老人的今天,就是关爱我们的明天”的服务理念。专门成立社工部,招聘社工专业研究生,及时了解、评估和解决老人的的精神心理问题。随着“住老年公寓到江汉”口碑效应的传播,江汉区社会福利院影响力和知名度的扩大,每年来院参观考察学习的国内外相关人士达1000多次。机构养老的“江汉模式”已经在湖北省和武汉市受到高度关注。
尊敬的老年朋友,您若要入住福利院,则请您(最好在其家人帮助下)了解或做好如下几项:
第一项:确诊本人未患传染病或精神病。
第二项:亲自到福利院实地参观体验。
第三项:仔细阅读《老人入住(离开)福利院程序》、《护理服务项目内容及收费标准》(院务公告栏和咨询资料室)。
第四项:能够遵守《老人遵守事项》、《老人安全防范事项》、《老人出入管理细则》等院规(院务公告栏和咨询资料室)。
第五项:认真读懂和能够履行《护理服务协议书》、《告老人及其配偶、子女书》、《告老年痴呆症或智障患者法定监护人书》(院务公告栏和咨询资料室)。
第六项:接受和配合院方家庭访问评估。
第七项:申请入住并且签订《(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患有老年痴呆症或智障的社会老人入住福利院)护理服务协议书》。
第八项:入住后5—20天为老人试住评估期,期满据实界定老人是否能够继续入住(若能继续入住,则如实确定老人护理级别和费用标准)。
第九项:每逢单月1—10日为院方收取老人入住护理服务费用日期(节假日顺延)。
第十项:老人入住不足半个月或超过半个月又不足一个月,自己要求离院回家或其家人单方面接出老人回家,则院方将按半个月或一个月向老人收取老人入住护理服务费用。
第十一项:【特别提示】原则上福利院只接收年满六十周岁及以上未患传染病或精神病等的社会老人入住,因福利院老人床位及其配套设施有限。如果以下要求入住福利院的几类“特殊”社会人员,则可适当放宽入住人员年龄:
第一、身体残疾或智力障碍的社会人员;
第二、身体欠佳不能完全自理生活且身边无人(力)照料的社会人员;
第三、异地来峨短暂休闲疗养或本地因事临时到院小住的社会人员;
第四、因“情势”而定可以入住福利院的其他社会人员。
但是,以上要求入住福利院的四类社会人员在福利院院规、协议等所有文字资料中均被称为“社会老人或老人”,且与正常入住福利院的社会老人(或老人)遵守院规、履行协议等所有相关方面完全相同。
温馨提示:老人申请入住,需要事前准备①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社会老人近期常规体检材料、两张近照、身份证复印件和老人指定家庭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与老人关系证明材料;②患有老年痴呆症或智障的社会老人医院诊断证明、近期常规体检材料、两张近照、身份证复印件和老人法定监护人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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