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振东老年公寓-爱至家L&C老年护理院,是海南省第一家以护理为主公办民营的老年公寓,公寓2001年创办,至今已开办十七年。现位于海口市金贸中路13号格林梦别墅A3栋,闹中取静,环境优雅,设施完备,是一所集吃、住、乐、护理等全方位服务为一体的公益性养老机构,公寓配有医疗室、娱乐室、就餐厅、洗衣房、洗浴间,有电视、棋牌、报刊杂志、健身器械,自动洗碗机等。
2012年,获得海南省唯一一家全国敬老模范单位称号,海南省敬老文明号,海口市敬老文明号,琼山区敬老文明号等荣誉称号,先后获得各级政府及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公寓有专门为老年人就医的医生、护士和护理员,对入住老人进行分类护理,定期查体,指导康复营养保健等服务;对入院老人建立个人健康档案,对患有心脑血管、糖尿病及后遗症的疾病护理、心理护理、生活照料及后遗症早期功能锻炼等,各项护理都是我们服务的对象。
同时本院对:如气管切开,颅脑手术病人,重疾临终关怀的病人,本院配有一定护理经验的护理人员,使老人在此得到家庭的温暖,让老人幸福的度过晚年.
(一)特色服务
老人入住公寓后,我们即为老人建立起个人健康档案,我们即为老人建立起个人健康档案,安排护理计划,本公寓内设医疗室,配有常驻执业医师,还拥有一支具有爱心、耐心、热心,经验丰富的护理队伍,每周定期为老人检查身体状况,予以记录,并根据老人的身体状态及时给出合理的作息意见及合理的流质半流质各种膳食,使老人住在本公寓即能享有私人医生的顾问服务和舒心满意的护理服务,使老人能享受到足不出户的医疗服务。
入住老人可根据自己的喜好选带书画、像框、盆景、植物用于装饰自己的空间。作好防范工作,对易坠床、坐立不稳的老人提供床栏、绳托等安全护具。按老人需求,无偿帮助购物,有偿提供陪医服务(但不包含看护)。代为行动不便的老人联系家属、亲友及单位。护理人员能做到熟悉每位老人的姓名、床号、饮食习惯,所患疾病情况。要求护理人员护理过程中要做到四轻:说话轻,动作轻,开门轻,走路轻。公寓每月定时为老人提供理发,每周剃须、修剪指甲等服务。家属通过访问本公寓的网站,还能够适时地了解老人最近一周的精神面貌。如家属及老人有需要,本公寓还能够提供24小时摄像监护,让老人享受到时时刻刻的关注。
1.入住条件
老年公寓面向社会开放,凡是年满50周岁以上,本人自愿。符合入住条件,能适应集体生活,按时交付有关费用者,均可申请入住。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入住,己经入住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入住协议书自行终止,请其主动离开公寓。
1)患有传染病的、患有精神病的、隐瞒病史的;
2)严重防碍其他老人正常生活的;
3)不按时交纳入住费用的;
4)无视公寓方规章制度及其他原因不宜在公寓住养的。
2.入院流程:
1)护理部主任负责接待老人和家属;
2)由主任通知医生,并和医生一起对老人进行评估,评估后确定护理级别;
3)医生和家属在办公室签订协议,由院长签字同意入住;
4)副主任安排床位,交待清洁员做好清洁卫生;
5)护理部主任协助后勤主管领取老人用品,交待负责管组护理员铺好床,并对老人的用品做好登记;
6)护理部主任和各部门做好交班工作;
7)护理部主任制定护理计划;
8)护理员根据护理计划进行护理;
3、不宜携带入公寓的物品:
1)沙发、凳子、椅子、木箱、橱柜及宠物等
2)易燃、易爆、易腐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和设施安全的物品
3) 未经批准不得带入的其他物品
4、公寓公约
1)爱公寓如家,自觉维护公寓内正常的生活秩序。
2)严以律己,宽以待人,团结友爱,互相谅解,和睦相处。
3)严禁吵架,打骂、搬弄是非,不得干扰公寓内正常的工作秩序和老年人的正常休息。
4)保持居室及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5)爱护公物,节约用水、用电。
6)按时交纳各种费用,确保服务准时到位。
7)要服从管理,尊重工作人员的劳动,听从工作人员的善意劝告。
8)不准向工作人员赠送及转借钱物,老人之间不能借贷。
9)患病时要听从医生的治疗及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