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住对象
1、无传染疾病和今生类疾病的老人(包括老年痴呆躁狂型)
2、偏瘫、帕金森、骨科术后、肿瘤术后等卧床老人
3、半自理和不能自理的老人
温馨提示:
一、本院坚持进出自愿的原则,住院时间可长可短,不受年月限制。二、入院人入院时须持有护送人、养老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孤老者应持单位介绍信,有单位或亲友护送,入住人与院方签订入院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
一、住院原则:未患有精神疾病、老年痴呆、传染病的六十岁以上的老人。
二、办理入住手续:
1.首先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入住体检:(开业半年内入住老年公寓者可免费体检)。
2.体检结果出来后,家属持检查结果到院办室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方可办理入院手续。不符合接收条件者,跟家属讲明原因,不予接收。老人入院后需要经过一周的观察期,在观察期内,老人如果有不适宜过集体生活或影响其他老人正常生活的情况,家属应立即接老人出院。
3.携带老人和家属的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及3张1寸近期照片。
4.签订《养老服务协议》及入住老人登记表等。
5.为老人带上换洗衣服、洗漱用具等生活用品。
三、退费规定:
1.外出保留床位:每月按期支付床位费。
2.退床:不退床上用品费,老人所购买的床上用品归老人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