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入住条件
1、 长者以自愿为原则,入住、离院自由。
2、 入住长者无传染病、精神类疾病等。
3、 须有担保人提供经济担保,并按时缴纳一切费用。
二、 入住手续
1、 长者本人及担保人与长者公寓签订入住协议书。
2、 入院长者选择护理项目缴纳相应费用。
3、 入院长者及担保人需要提供相应证件及入院长者生活用品等
三、 注意事项
1、 入住长者自觉遵守长者公寓规章制度,爱护公共设施和 环境卫生,注意节约水电,注意防水防盗。为了长者的 安全,房间内严禁私自用电取暖、煮饭,尽量不要带贵 重物品及过多的现金。
2、 入住长者有事外出须请假,当晚不归或家属接走须办理 书面外出手续(请假单),不假外出或未经同意外出者, 引起的一切后果自负,同时本公寓按自行离院处理。
3、 就餐时间:早晨 7:30,午餐 11:30,晚餐 17:30。
4、 为保证入住长者的休息,探望时间为:上午 9 点—11 点,下午 14 点半—20 点。 5、 走路时请把好扶手,小心路滑。娱乐健身时要适度。 6、 禁用品:电褥子、电热宝、电磁炉、电饭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