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遵守院内的规章制度,接受相应的护理。
2、老年人的生活用品、被褥、床上用品、衣物自备。
3、文明休养,维护社会公德,爱护公物,节约用电、损坏公共设施赔偿。
4、老人之间应互相关心、互相爱护,不要影响旁人的正常生活。
5、为了安全,严禁使用电炉、电饭锅,取暖器。
6、外出须请假,注意安全,思维不清和行动不便老人须由家人(监护人代表)陪护方能外出。
7、贵重物品妥善保管,大额现金可委托储蓄。
8、有特殊需求,可向护理员或在班工作人员求助。
9、来客探望要遵守制度维护环境整洁、安静。
10、出现下列情况者院方将劝其出院,入院协议书即自行终止。
(1)患有传染性疾病者;
(2)患有精神病且病情不稳者;
(3)隐瞒病史者;
(4)严重妨碍其他老人正常生活者;
(5)不按时缴纳入住费用者;
(6)其它原因不宜在院休养者;
(7)其它原因不宜在院休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