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会福利院面向全社会收养具有完全自理能力和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老人。
二、入院老人须提供医院出具的甲乙肝、皮肤病、结核抗体等检查单。
三、入院老人须提供近期免冠照片2张,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老人儿女或(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我院提供床、床垫子、褥子。其它如生活用具、被品等自理。
五、老人入院交纳1个月费用为试住期。如老人适合居住于福利院再行交纳费用。
六、患有智障、小脑萎缩或精神方面病情的,我院暂时没有收养能力。
七、老人入院须如实的登记自己存在的病情(如:高血压、心脑血管类)和日常口服的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