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能遵守院规、院纪,按时交付托费者均可入院。
2、签订托老协议,需要有可靠的担保人(指亲属、子女或单位负责人)担保人必须按照协议承担其应尽的义务。
3、送养方必须向敬老院如实说明入住者的身体和精神状况,对各种挨病要如实告知并做记录,发求入住者未患有精神病、传染病,且提供前三个月内二级以上医院市具的体检证明,若不能提供,敬老院老院负责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送养方承担.
4、入住前须提供送养方的身份证原件(或户口本原件)及其复印件份,入住者的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病历1份.
5、送养方应支持敬老院做好入住者的各项工作,若登记的电话、地址有变化,须第时间告知养老院办公室予以更改,否则后果白负。
6、入住者应与他人搞好团结,积极配合护理人员搞好服务工作,积极参加敬老院定期召开的座淡会,征求工作意见,以利于提高服务质量,请积极参与。
7、自觉遵守本敬老院规章制度,爱护公共设施,保护环境卫生,敬老院及房间内的切设施属于公共用品,不许私自史换和独占,如有损坏,维修费用户负或照价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