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活自理老人护理:日常生活完全能自理,行动方便,思维能力正常的老人,经老年人健康及能力评估为健康完好、能力完好的老人。
2、生活半自理老人护理:80岁以上及生活不能完全自理的老人,经老年人健康及能力评估为健康受损、轻度失能的老人。
3、一般不能自理老人护理:90岁以上及起居行动困难,基本上卧床,大小便能及时通知护理员,但生活不能自理或思维功能轻度障碍的老人,经老年人健康及能力评估为健康堪忧、中度失能的老人。
4、不能自理老人护理:起居行动非常困难,基本上卧床,大小便不能完全控制,次数频繁,经常弄脏衣裤、床单、地面,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或思维功能中度以上障碍的老人,经老年人健康及能力评估为健康堪忧、完全失能的老人。
5、特定护理:特级护理不能满足需求的特定老人,也可根据老人及其担保人特殊需求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