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市北区福山老年公寓是青岛规模较大,功能齐全的医养结合养老机构。位于风景秀丽的福山北麓山下(劲松一路66号),于2013年正式开业,专业收住失能、半失能与失智老人,公寓是按照民政部与建设部制定的标准建设,投资1.5亿元,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拥有975张床位。
公寓配套建设了二级福山康复医院,为公寓提供医疗保障和功能维护服务。全.国医养结合五十强,山东省医养结合示范单位,山东省“福山颐养”服务五 星 级养老机构,荣获市级文明单位、敬老文明号、巾帼文明岗、工人先锋号等光荣称号。涌现一批:“山东省三八红旗手”、“感动青岛人物”、“青岛市劳动模范”、“敬老文明使者”、“zui美护理员”先模人物。
1、福山老年公寓现接收无传染病、精神病、皮肤病和暴力倾向的失能或半失能老人;
2、老人在办理入住评估手续同时,需出具老人近期病历(CT、化验单、住院出院小结等);家属须如实介绍其老人所患病情及病史,如隐瞒老人病情及病史造成的一切后果均有家属自己负责。
3、老人在办理入住手续的同时应交纳入住协议中约定的各项费用。每月20日至月底最后一天,交纳下一个月全部协议费用。逾期,每天将按全额的千分之一收取违约金;超过十天者,公寓有权与其解除协议。
4、本公寓不具备代为保管财物的条件,因此入住老人不得携带现金,金银首饰等贵重物品和各类刀具、打火机等危险物品。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和危害,由入住人及委托人负责。
5、老人入住期间需要外出时,必须由家属提前到护理部办理请假手续。同意后,方可在家属的陪同下外出并按约定时间返回。老人私自外出或在外出期间发生的一切意外及后果,由本人和家属及委托人负责。
6、老人因急症、重病等原因需要转院治疗时,公寓会在第一时间通知委托人或家属,若委托人或家属不同意送老人去医院,因此发生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委托人或家属承担;若委托人或家属同意送医院,但不能及时赶到公寓,公寓可启用备用金,通过120即送老人去医院。
7、老人入住后的床位及护理员不是固定不变的,因老人的身体发生变化或公寓工作需要须更换护理人员和房间时,老人应遵从公寓的安排,家属有义务做通老人的思想工作。
8、老人在公寓期间,应保持房间的整洁、安静,不在公寓内吸烟、饮酒、高声喧哗;不随地吐痰,不向马桶内倾倒果皮、垃圾等,以免堵塞。房间内不得私接电源或擅自使用其他电器,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老人和家属承担。
9、为防止老人滑跌,请在老人行走时不要让其穿拖鞋或软底鞋,如发现地面潮湿或有水迹时不要在上面经过并立即通知工作人员,也不要让老人在无人扶助时单独行走。
10、有家属来公寓探视老人期间,要遵守公寓的规章制度,尊重护理人员的劳动,有要求可以向护理人员提出,但不可不经过护理人员的同意自己作为。更不可干扰护理人员的正常工作。
11、家属来看望老人期间,注意自身安全,无论出现何种疾病或损伤与公寓无关。
12、家属在给老人送食物时尽量少送,以当天吃完为好,免得出现食物变质伤害老人身体。同时,不建议家属给除自家老人以外的其他老人食用任何食物和提供服务。
13、老人入住公寓后,不经公寓批准,家属一律不得在公寓内陪护、留宿。否则,公寓将劝退老人离开公寓。
14、凡是办理解除协议手续的老人应在当天离开公寓,除公寓外的个人物品随即带走,超过三天,公寓可以自行清理。以上入住须知阅知后,委托人签字按手印,入住时携带到公寓存入档案。
15、本《入住须知》与《入住协议》和《入住老人潜在意外风险告知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公寓禁止员工收受老人钱物,同时禁止老人及家属向公寓员工赠送钱物等。
17、《入住须知》与《入住协议》和《入住老人潜在意外风险告知书》的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