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社会福利中心老年公寓是公办养老服务机构,位于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诗仙路南,占地面积110亩,建筑面积57000多平方米,设计床位368张,是一所集养护、康复、医疗、教育、学习、娱乐、休闲等于一体的设施先进、功能齐全的现代化、专业化、综合型的养老服务机构。
院内为花园式设计,布局合理,配套设施完善,环境幽雅,空气清新,管理规范,保障功能完善。公共区域设有:老年大学、健身娱乐活动中心、康复保健室、治疗室、阅览室、书画室、棋牌室、健身房、篮球场等配套设施。房间分为三个户型:标准间、两室一厅两卫(套间A)、一室一厅一卫(套间B)。
房间配置:高档木质单人床、双人床,高档床垫、床单、被罩、枕头(套),壁橱、圈椅(三件套)、写字台、低柜、餐桌、椅子、凉衣架,有线电视、宽带电话、呼叫系统、空调、暖气,及配套的洗浴设备、太阳能。套间A、套间B客厅内配置了沙发、茶几,供老人娱乐、会客;客厅设有配餐间,配置了小冰柜、微波炉、电磁炉,供老人配餐,调剂生活。每楼层都设有老人餐厅、公共卫生间、无障碍卫生间、洗浴间。
为保障老人的医疗康复,公寓建有一所康复医院,由市第一人民医院专家坐诊,方便老人及时就医诊疗。 公寓秉持“甘当老人孝儿女”的服务宗旨,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科学管理、规范服务”为指导思想,追求高品质、高素质、高境界的服务理念。以“爱心、孝心、细心、耐心、责任心”为老人营造温馨家园,让老人在公寓处处享受到家的氛围和温暖,住的舒适和安心。目前公寓已正式接收自理老人。
市社会福利中心运行以来,得到了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省市党政领导、民政部、省民政厅领导曾多次莅临指导,省市新闻媒体相继作过专题报道。2011年被评为团市委“青少年维权岗”、市“三八红旗”集体、市民政系统先进单位、市直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市直民政系统先进基层党支部;2012年被民政部命名为全国民政系统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群众满意窗口”单位,“行风建设示范单位”,中心“甘当老人孝儿女、愿做孤儿慈父母”服务品牌被命名为全国民政系统“优质服务品牌”等。
服务对象:社会老年人代养服务(城乡老年人)
服务项目:
一、自理老人服务项目
1、每天清扫房间1次,保持室内整洁。
2、帮助老人清洗衣物,冬春秋季每周1次,夏季经常换洗。
3、帮助老人打开水,每天定时送水2次,需要时随时帮助老人打水。
4、每天上午为老人点餐,下午为老人测血压。
5、每周换洗一次被罩床单枕巾(必要时随时换洗)。
6、督促老人夏季每周洗澡2次,其它季节每周1次。
7、督促老人洗头理发修剪指甲。
8、向老人开展各种类型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娱活动。
9、服务人员24小时值班,实行程序化个案护理。视情况调整护理方案。
二、介助服务项目
(一)介助一级服务项目
1、每天清扫房间1次,保持室内整洁。
2、帮助老人整理床铺。
3、帮助老人换洗衣物,冬春秋季每周1次,夏季经常换洗。
4、帮助老人打开水,每天定时送水2次,需要时随时帮助老人打水。
5、每天上午为老人点餐,下午为老人测血压。
6、每周换洗一次被罩床单枕巾(必要时随时换洗)。
7、协助老人夏季每周洗澡2次,其它季节每周1次。
8、协助老人洗头服药修剪指甲。
9、协助老人上下楼协助老人到园区活动。
10、定期上门理发,保持老人仪表端正。
11、毛巾脸盆应经常清洗,便器每周消毒一次。
12、向老人开展各种类型协助老人参加各项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娱活动。
13、服务人员24小时值班,实行程序化个案护理。视情况调整护理方案。
(二)介助二级服务项目
1、每天清扫房间1次,保持室内整洁。
2、帮助老人整理床铺。
3、帮助老人换洗衣物,冬春秋季每周1次,夏季经常换洗。
4、每天定时送水2次,随时帮助老人打水。
5、每天上午为老人点餐,下午为老人测血压。
6、每周换洗一次被罩床单枕巾(必要时随时换洗)。
7、帮助老人夏季每周洗澡2次,其它季节每周1次。
8、帮助老人洗头修剪指甲。
9、帮助老人穿衣服药倒水帮助洗脚洗脸如厕。
10、根据天气情况带老人到园区活动。
11、搀扶老人到就餐地点,需要时可为老人送餐到房间。
12、定期上门理发,保持老人仪表端正。
13、毛巾脸盆应经常清洗,便器每周消毒一次。
14、帮助老人积极参加各种类型的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娱活动。
15、Ⅰº褥疮发生率低于5%,Ⅱº褥疮发生率为零,入院前发生严重低蛋白血症,全身高度浮肿癌症晚期恶液质等患者除外。对因病情不能翻身而患褥疮的情况有详细记录,并尽可能提供防护措施。
16、服务人员24小时值班,实行程序化个案护理。视情况调整护理方案。
三、介护服务项目
(一)介护护理项目
1、每天清扫房间1次,保持室内整洁。
2、帮助老人换洗衣物,冬春秋季每周1次,夏季经常换洗(必要时随时换洗)。
3、帮助老人整理床铺。
4、每周换洗1次被罩床单枕巾(必要时随时换洗)。
5、帮助老人起床穿衣睡前脱衣。
6、定期帮助老人洗澡,必要时随时擦洗。
7、定期帮老人修剪指甲洗头。
8、早晨起床后帮助老人洗漱,晚上帮助老人洗脚。
9、定期上门理发,保持老人仪表端正。
10、毛巾洗脸盆应经常清洗,便器每周消毒1次。
11、送饭到居室,喂水喂饭,帮老人服药。
12、协助老人使用便器,清理大小便。
13、为行走不便的老人配备临时使用的拐杖轮椅车和其它辅助器具。
14、视天气情况,每天带老人到户外活动1小时。
15、为老人清理口腔,保持口腔卫生。
16、压疮预防。Ⅰº褥疮发生率低于5%,Ⅱº褥疮发生率为零,入院前发生严重低蛋白血症,全身高度浮肿癌症晚期恶液质等患者除外。对因病情不能翻身而患褥疮的情况有详细记录,并尽可能提供防护措施。
17、服务人员24小时值班,实行程序化个案护理。视情况调整护理方案。
(二) 特护服务项目
在介护服务基础上,有下列情况一种者为特护一,两种情况为特护二,三种情况为特护三,四种以上为特护四。内容包括:1、意识不清;2、长期卧床,定时翻身,扣背;3、体形大(超过80kg);4、大便不净,自己抠大便;5、小便困难尿频;6、大便困难;7、情绪暴躁,易怒;8、身体僵硬,痉挛,软瘫,上下轮椅、翻身费力;9、喂饭困难;10、入住时有褥疮。
按照护理等级并根据老人实际护理需求相应增加服务项目:
1、定时为老人翻身扣背。
2、帮助大小便失禁、便秘或尿潴留老人排便,实施人工排便、排尿,清洗更换尿布。
3、为插胃管的老人打流食。
4、为患有褥疮等需上药的老人敷药换药。
5、皮肤清洁护理,清晰会阴、腿部、臀部。
6、每日为老人做一次口腔护理,保持口腔卫生。
7、为身体僵硬、软瘫、体型大的老人进行床上洗澡。
8、安宁服务:设立临终关怀室,协助老人家属做好临终关怀服务
房型 | 基本条件 | 床位费(元/人・月) | |
标准间 | 1、每间建筑面积28平方米,带阳台; 2、床、床头柜、壁橱、写字台、椅子、圈椅三件套、挂衣架、低柜; 3、电视、空调、电话、暖气、呼叫器; 4、独立卫生间、淋浴设施。 |
每室单人床两张 | 750 |
包间 | 1500 | ||
两室一厅套间 | 1、两间卧室、一间客厅,每间建筑面积28平方米,带阳台; 2、卧室配床、床头柜,写字台、椅子、圈椅三件套、挂衣架、低柜(三人间不配),独立卫生间、淋浴设施,暖气、呼叫器; 3、共用客厅配有电视、空调、电话、壁橱、三人沙发、茶几、餐桌,共用配餐间:整体橱柜、小冰箱、微波炉。 |
每室单人床三张 | 700 |
每室单人床两张 | 1000 | ||
包一卧室 | 2200 | ||
一室一厅套间 | 1、建筑面积56平方米,带阳台; 2、卧室配床、床头柜、写字台、椅子、圈椅三件套、挂衣架、低柜,独立卫生间、淋浴设施、暖气、呼叫器。 3、客厅配电视、空调、电话、壁橱、三人沙发、茶几、餐桌,配餐间:整体橱柜、小冰箱、微波炉。 |
单人床 两张 | 1200 |
包间 | 2600 | ||
全护多人间 | 1、建筑面积分别有:100平方米、90平方米、60平方米、50平方米多种房型,分别设置护理床位4张、6张、8张、11张,人均建筑面积不少于8平方米; 2、每人配备护理床、床头橱、呼叫器; 3、房间内有暖气、空调、储物柜、轮椅; 4、医用吸氧、吸引设备带。 |
护理床 11张 | 300 |
护理床8张 | 400 | ||
护理床6张 | 500 | ||
护理床4张 | 600 |
一、入住条件
城乡居民,未患有精神病、传染病的老人均可入住。
对高龄老人和空巢老人优先安排入住。
二、办理入住手续
1、老人入住前须到二级以上医院进行全面体检,检查主要内容如:一般内外科、五官科、心电图、化验(血、尿、粪常规、肝功+五项指标、肾功能、血糖、血脂全套)、HIV抗体、梅毒抗体、骨密质、胸片等检查。
2、监护人与入住老人须提前一天携带体检结果、监护人和入住老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老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两张,到中心收代养室进行审核。
审核合格后,由公寓医护人员进行评估,确定初步护理等级,填写《健康状况陈述书》、《入住申请审批表》等,签订入住协议,办理交费及入住手续。监护人需至少两人,且其中一人在市城区居住。
3、老人入住后,需经过三个月的试住期,在试住期内,如隐瞒病情、不适宜过集体生活、影响其它老人正常生活或经常违反公寓规章制度的情况,监护人应负责接老人出公寓。
三、老人需携带物品
老人换洗衣服、床单、枕巾、洗漱用具等日常生活用品自备。
四、房间安排
1、按护理区域根据老人身体状况,生活习惯,结合老人自身需求,由公寓统一安排房间。
2、老人入住后,如果跟同住老人不能和谐相处,一次调房后仍达不到与其他老人和谐相处的,监护人应接老人出公寓。
五、收费标准
1、床位费、护理费按市物价局核定批复的标准收取。
2、老人在公寓看病发生的医疗费用自负。
3、水费每月按用水方数收取(执行城市居民收费标准)。
4、电费每月按用电量数收取(执行城市居民收费标准)。
5、有线电视费每人12.5元/月/人,包间每人25元/月/人(执行市区家庭收费标准)。
6、伙食费实行每餐刷卡据实结算,由老人自行点餐。
7、老人要求公寓提供规范以外服务的,由公寓另行收费。
六、退费规定
1、请假外出期间,床位费、护理费全额收取。
2、保留床位,每月按期支付床位费、有线电视费、取暖费。
3、退房时床位费不足半个月按半个月收,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护理费按天收取。
七、交费时间
每月1—5日交纳当月费用。
八、服务电话
0537-5041021
济宁市社会福利中心老年公寓
二零一二年十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