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入住老人必须持家属(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持入住老人身份证复印件、照片2张及医院的体检表(肝功、心电图、胸透、血糖、CT、骨密度)
2、各种传染病、精神病及危害他人健康的其它疾病,本护老院不予接收。
3、由家属(监护人)签订老人入住协议书和入院登记表,并介绍老人的生活习惯。
4、入住老人的日用品(如被褥、换洗衣物、脸盆、碗筷等)须自带。严禁携带贵重物品进入院内。
5、入住老人可以试住一周至15天,(在试住期间按正常办理有关手续)若生活不习惯,费用按实际居住天数收费(80-150元/天)其他费用按协议规定,院方可通知家属接老人回家。
6、入住老人遵守院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安排,团结友爱,安心养老。
7、入住本院老人的家属(监护人)积极配合工作,定时看望老人,随时对院方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便本院把养老工作做的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