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凡50岁以上的长者或非老年残疾者,能适应集体生活,能按时交付有关费用,均可申请入住。
二、入住期间应遵守养老中心各项规章制度,文明用语,礼貌待人,尊重工作人员的人格和劳动成果。
三、爱护公共财物、讲究卫生,房间设施设备以及用品不擅自移动,损坏物品须照价赔偿。
四、长者监护人若联系方式变更时,应及时通知本中心,以确保能顺利的联系到监护人。
五、入住长者在养老中心外发生任何情况,本养老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入住长者若要离院,须提前15日告知本养老中心,相关手续办结后,协议终止。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入住养老院;若已签订协议者,入住协议将自行终止:
1.患有精神疾病的,给自身或他人人身安全造成危害的、或患有传染性疾病的;
2.不按时交纳入住费用的;
3.其他原因不宜入住的。
八、长者入住养老中心需带如下资料:
1.长者的身份证原件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长者医保卡复印件,监护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近三个月县级医院的体检报告原件,需按《青神县颐伦养老中心入住长者体检项目表》必检内容进行体检(彩超、心电图、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肾功、血糖、传染病、骨密度);
九、需要自带生活用品(如灭蚊器、卫生纸、牙刷、牙膏、剃须刀、梳子、面盆、毛巾、肥皂、香皂等),
十、需统一购买床上用品2套(三件套2套、盖絮1床、垫絮1床、枕芯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