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老人入住本院必须征得老人本人的同意,子女的同意,并与养老院签属合同书(一式两份)。
二、通过化验报告与本院医生体检确认,无任何传染病、皮 肤病、精神病的老人方可入住。
三、按本院规定交纳托老费。
四、入住老七日内如果退住,按实际入院天数收取费用。
五、探视时间为上午9:00——13:00,下午15:00——19:30。
六、老人不允许自代现金及一切贵重物品(首饰等),如若丢失本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家属的电话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并来本院重新登记,如未及时通知本院而产生的任何意外事件,本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如若老人出现身体不适,养老院会及时通知家属,并请家属速来养老院探视。
九、遵守院方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