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光荣院是大连地区唯一的敬养孤老复员军人、伤残军人和烈军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地处庄河市城郊4公里。大连市光荣院始建于1958年10月,原名为“庄河县烈属敬老院”,于1985年3月改为“大连市光荣院”。
其人员编制和财务管理均归属大连市民政局,党务工作由庄河市民政局管理。
建院47年来先后收养孤老复员军人、伤残军人和烈军属500余名。
到2005年底,在院老人208人,其中烈属11人,荣复军人184人,其他自费养老人员13人。
工作人员48人,其中院长1人,副院长1人,下设办公室、财务科、服务科、膳食科、医务科5个科室。
大连市光荣院占地面积2.6万平方米,绿化面积8600多平方米。现有楼房3栋,建筑面积6800平方米,固定资产1150万元,床位210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