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等级
一、三级护理
1.老人意识清楚,思维功能及举止言行正常。
2.无行为能力障碍,生活可以自理者。
3.衣食、起居、个人卫生,外出购物等日常生活不需要服务者。
服务项目:为老人打扫室内卫生、送开水、端送饭菜、整理床铺、清洗衣服和床上用品。
二、二级护理
1.老人意识清楚,思维功能及举止言行正常。
2.活动轻度障碍者,在护理员的督促下生活可以自理者。
3.衣食起居等日常生活护理提供部分服务者。
服务项目:为半自理老人除第一项服务外另加协助老人洗澡、洗脸、洗脚、剪指甲、活动等。
三、一级护理
1.思维有障碍,生活规律时有失常,需他人帮助者。
2.活动清度障碍或肢体功能部分丧失者。
3.饮食及排便需协助者。
服务项目:为不能自理老人除前两项另外加喂水、喂饭、穿衣、人工排便、擦屎擦尿等。
四、特级护理
1.日常生活需要照料者。
2.视力、肢体障碍、行动不便者。
3.不能主动进食、二遍不能自理者。
4.患有老年痴呆、言行不能自控、思维功能障碍者。
服务项目:除前三项服务外另加口护、鼻饲饮食、翻身扣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