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愿意遵守养老机构规章制度,适应集体生活;
2、为保证长者安全和健康,不接收患有传染病、精神类疾病、严重皮肤病等不适合集体生活的长者;
3、长者需为中国境内的公民,非中国境内的公民的,须经公安机关批准;
4、须指定担保人和监护人,担保人和监护人为中国境内的公民、身体健康、社会诚信度高且有一定经济能力的子女、亲属或单位、社区/村委等;
5、入住前需携带户口本(本人),身份证(本人及家属)原件或复印件一份;
6、本机构实行先缴费后入住的方式,预交费不低于1个月的预计的全部费用,月度结算,多计入预交金、少补。
7、长者个人电器未经允许不准带入机构。
8、入住长者外出须请假,行路注意安全,意识不清和行动不便的长者须有家人陪伴,外出期间发生意外责任自负。
9、长者发生突发事情,监护人在接到机构通知后,必须及时赶到。监护人未到前,我方采取紧急措施所产生的费用由长者或监护人承担。
10、文明入住,维护社会公德,爱护公物,节约用电、用水,若损坏公共设施,须照价赔偿。
11、禁止吸烟(指定吸烟室或吸烟点除外)。
12、公共场所和公用场地,不得随意占用。入住长者不得养殖畜禽、宠物,不私自种植果蔬。
13、来客探望,要遵守制度,维护环境整洁、安静,未经允许不得留宿。
14、老人入住时须如实告诉病情,入住后如发现患有传染病、精神病或不适合过群体生活的状况,监护人应及时接回。如遇有思想、生活或医疗等方面问题,监护人应协助做好工作,不得借故推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