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老人入住时,须确定监护人或委托人(单位),监护人或委托人负责老人入住期间的费用交纳、疾病治疗及相关事宜的处理等。
2、老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一份,1吋(2吋)彩照2张,委托人(担保人)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服务中心实行按月预交费的方式。入住首月按实际天数收费,以后每月25日至30日交纳下月费用,也可按季、半年、全年预交。
4、老人的护理等级由服务中心根据老人的年龄、健康状况、思维功能、残疾程度、自理能力等综合评估而定。
5、老人入住时均须体检(或提供三个月内的体检报告),入住后每年定期体检,费用自理。
6、如老人存在心理、生理或疾病等方面问题,监护人或委托人应协助做好工作,不得借故推托。
7、服务中心代购床上三件套,被褥及其他生活用品可自备(可委托服务中心代购)。衣服根据季节需要备用,尿失禁者需备尿不 湿。不得携带贵重物品,否则,出现丢失等情况,责任自负。个人家具、家电、易燃、易暴、易腐、刀剪等锐器及其它危害人体 健康和设施安全的物品不得带入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