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心护理院入院须知
一、联系入住本院时,请带当事人及相关医疗体检资料。经我院查看当事人的体检结果,了解了以往病史,符合条件者可办理入院手续。经试住观察,若通过试住观察,则可与我院签订养老服务协议,同时附上监护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如有:隐瞒病史、不宜过集体生活或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等情况,家属应及时接当事人出院。
二、经双方协商并符合我院入院条件后,办理入住手续。同时明确告知:患有传染性疾病、精神疾病、严重老年痴呆或不宜集体生活的当事人或因其他原因不宜入院的当事人不能入住本院。
三、请根据协议办理交费手续并预交相应费用。具体费用按我院的收费标准执行,按时交费,包括床位费、护理费、杂支费、伙食费、医疗预交金等。
房 型 |
床位费 |
全护理费用 |
伙 食 |
六人间 |
450元/月 |
1500元/月 |
450元/月(普食) 360元/月(软食) |
三人间 |
1050元/月 |
双人间 |
1500元/月 |
*以上费用仅供参考,具体请咨询
四、入住当天,我院相关责任人将引导当事人进入房间,介绍室内物品及有关注意事项。
五、我院将充分利用既有养老服务管理经验,做好服务工作,努力帮助当事人增强环境适应能力。同时,还请家属和我院共同做好当事人入院初期的思想稳定工作,帮助当事人尽快适应机构养老生活。
六、当事人入住期间,请自觉遵守我院规章制度,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并与他人和睦相处。为确保当事人身安全,请当事人及家属遵守我院的请、销假规定。
七、当事人住本院期间,如发生突发情况,病情危重,我院不具备抢救条件需转院救治的,监护人接到电话通知后,必须及时作出决定,来院护送老人转院治疗。若不同意转院,请家属必须到院办理相关手续,明晰相关责任。
八、本院原则上不允许家属私自请外院医师到院诊治用药,不允许家属擅自留宿,不允许家属在院内浴室洗澡。
九、特别提示
1、在院内要保持安静,不要大声喧哗;
2、禁止酗酒、赌博,禁止室内吸烟;
3、不要随地吐痰、便溺;
4、爱护设施设备,损坏照价赔偿;
5、禁止私拉电线和私接电器。
自理区入院须知
一、入院相关手续
1、入院老人书面申请,填写入院申请表,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1寸照片一张。
2老人入院前,需经本院医务科体检(或提供其他医院体检报告),并进行老年人能力评估后方可入住,患有传染病、精神病及其他不适宜进行集体生活的疾病不得入院。
3、院方与入住老人、监护人或老人所在单位签订《养老服务协议》。
二、入住费用及用品
1、按市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收费,入院老人须每月按时向院方交清各种费用。伙食费有两种方式可选择(包伙或购买饭菜票);电费(院方只供照明、风扇用电,其它增加用电,如彩电、空调等电费按每个房间的电表实结,由入住老人承担)。
2、入院老人在院内就诊的,医药费以现金支付,有医保卡的老人可刷卡结算。
3、入院时由院方给予配发床上用品、热水瓶、饭盒、脸盆、茶杯等,需交付一次性费用1200元,其他用品自理。
三、入住老人注意事项
1、应遵守院内的各项规章制度,配合院方开展工作,文明住院。
2、房间内的家俱由院方配备,不得任意添置,不得堆放杂物,保持室内整洁。
3、房间内不准使用电炉、酒精炉、液化气炉等,不准私接电源。
4、不得擅自将家属、亲戚、朋友等非入住人员留住居室内。
5、要爱护院内公物、花木。
四、入住费用参考
房型 |
床位费 |
护理费 |
单人间 |
1350元/月 |
150元/月 |
双人间 |
1650元/月 |
150元/月 |
*以上费用仅供参考,具体请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