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老人和担保人来院考察,中心了解老人情况,提交入住所需文件,阅读并签订吉林市民政局监制的《吉林市养老机构养员入住协议书》等;
2、 填写《健康状况陈述书》;
3、 老人和担保人(亲属或者子女)的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4、 老人病历卡、出院小结等病史介绍;
5、 国家认可的体检中心或市内三甲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
6、 入住老人必须是无传染病、精神病、老年痴呆症。精神状况和身体条件等适合过集体养老生活的老人。
7、 入住老人应有可靠的担保人,担保人必须承担其应尽的义务。
8、 本中心对新入住的老人实行1个月的试住观察期,如发现不合适者将劝其离院。
9、 入住时建立健康档案,老人需提供体检报告(已有体检报告的,报告上的出具时间需为2个月内)。项目有胸片或者胸透、心电图、验血(包括血常规,肝功,肾功,血糖,血脂)、尿常规5项必要的检查。
10、 老人入住时只需带日常换洗的衣服及日常用品,贵重物品由中心代为保管,若个人保管时出现丢失等由个人负责。
11、 选择度假式或候鸟式养老服务的老人无需准备入住资料,不受入住程序限制,但必须签订《祥康养老中心服务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