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入住人员必须携带自己的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原件或复印件、近期照片、近期身体健康检查证明(二级以上医院)。
2.入住人员无传染病、精神障碍疾病。
3.送养人的通信地址和联系电话应详细填写,保障通信线的畅通,如地址和联系电话有变化应及时联系本院,若变更没有及时通知本院,而发生意外,其责任由入住人员的家属和单位承担。
4.入住人员的日常用品请自带。
5.托老院房间有:空调、电视机、床位、衣厨、桌椅、热水瓶等。
6.每月按时缴纳当月的费用。
7.收取床上用品费280元(可自备)。
8.每人每月免费使用6度电。
9.除一般护理老人外,老人身边请不要放置贵重物品,如遗失,托老院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