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养养老旗下网站 - 找养老院上搜养老网

郑州市祥和老年公寓

郑州市祥和老年公寓

异地收住 试住体验
  • 类型: 老年公寓
  • 床位: 300 张
  • 收费: 2000 元/月起

自理 半自理

[河南/郑州市] > 郑州市中原区须水办事处三十里铺村

机构介绍

郑州祥和老年公寓位于郑州市西部,毗邻310国道(郑上路),占地36亩,建筑面积约7800平方米,拥有床位近320张。
该老年公寓系依据国家《老人居住建筑设计标准》精心设计、施工。 祥和老年公寓(西楼)医疗康复中心,是集医疗护理、保健、康复、修行、养老为一体的无障碍、园林化、护理型养老服务机构。
四大特点
一、环境优雅、空气清新、交通便利、适宜老人。
二、设施一流、功能齐全、琴棋书画、舞乐戏玩。
三、专家主理、医疗保健、护理康复、服务周全。
四、营养饮食、科学配餐、福如东海、寿比南山。
服务宗旨
一、处理问题细心;
二、服务老人热心;
三、解答问题耐心;
四、孝敬老人真心;
五、对待老人诚心;
六、儿女家人放心。

呼叫服务:24小时值班服务,各房间均设呼叫系统,有需求或遇紧急情况,工作人员可随时到房间为您服务。
健身服务:设健身房、网球场、门球场等体育设施,老人根据自身情况或遵医嘱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健身体能锻炼。
文化服务:图书馆、阅览室、多功能厅在工作日内对入住老人开放,有专职人员指导并适当组织活动,老年大学自愿报名参加,根据所设课程进行学习。
医疗服务:由本公寓康复中心大夫或聘请专家定期为老人进行健康咨询、指导和医疗服务,定期为老人查体,建立健康档案,制定康复计划,常见病及偶发性疾病由本单位大夫诊治,老人也可自主选择其他医院治疗。
生活服务:为老人打水、备餐、分餐(特殊情况如老人生病,可送餐入室),整理床上用品、桌面、窗台、地面、卫生间,日常为老人清洗衣服(不含内衣),洗涮碗筷,床单每周清洗一次。
亲情服务:倡导精神赡养,经常与老人沟通,了解老人的喜怒哀乐、脾气秉性、生活习惯,了解老人的内心世界,视老人为亲人,尽最大可能让老人保持心情舒畅,生活愉快、晚年幸福。

特色服务

一、对全护理老人提供:一对一服务;一对二服务;一对三或四服务。保证满足老人和家属要求。
二、集医疗、居住、旅游、休闲、保健、康复于一体。吃、住、玩、学有机结合,科学调配,消除老人失落感和孤独感,给老人带来幸福和快乐!
三、按老年护理的要求与操作规程实施医疗护理和生活护理,使老人的健康与长寿在现代科学医护环境中得到长久的呵护和延续!
四、专业专职医护人员24小时值班守候,随叫随到,有病早治,无病早防,以保证老人的生活质量和健康质量。
五、冬有暖气,夏有空调,热水常供,定时保养,保证项目齐全,收费合理。推拿、按摩、药浴、理疗均优惠提供服务。
祥和老年公寓全体员工恭候您的光临!

价格:¥2000.00~3000.00元/月起(价格仅供参考,以实际咨询为准!)
一、入住时一次性交押金1000元,离开时多退少补。
二、购置中心统一的个人用品,每套400元,包括两个床单、被罩、枕套、枕芯、一个不锈钢饭盒、碗、脸盆、口杯。另外,中心还备有被褥,供您选购,每套200元。所购物品归已,离开时可带走。
三、床位费、护理费:按房间类型和护理级别按月收取。
四、伙食费:一级和特级护理者实行包餐,每月260元,二级、三级护理者自行到餐厅购饭菜就餐。
五、取暖费:每人每个采暖期收费300元,包房者每房400元,套房600元。
六、电话费:本中心内部拨打电话不收费,外打电话费用自理。
七、预订房:最多预留半个月。预交1000元押金可免费预留6天,超过6天床位费按100%收取,护理费免收。
八、保留房:入住后短期离开需保留床位者,半个月以下的不退费。半个月以上(含半个月)一个月以下的,床位费足额收取,护理费、包餐费按实际结算。一个月以上的床位费按90%收取,护理费、包餐费免收。保留房时间最长不能超过半年,否则,中心将视为离院,将不再保床位。

申请条件
1、年龄: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
2、无传染病、精神病。
3、精神状况、生活习性适合过集体生活。
入院程序
1、老人自行或由委托人提出申请,领取申请登记表。
2、自行到市级医院体检,提供内、外科,胸透,肝功能化验等资料原始件。
3、视老人年龄、病残状况和体检资料,确定护理等级。
4、持身份证复印件、一寸近照四张来中心签订协议,缴付费用,安排床位。
休养须知
1、老人入住时,须确定委托人(亲属或单位),委托人负责老人入住期间的费用及突发事情的处理。
2、本中心实行先缴费后入住方式。入住首月按实际天数收费,以后每月25日前交纳下月费用。15日前离开者按半月收费,15日后离开者按全月收费。
3、本中心对新入住老人实行半个月的试住制度,试住期间暂定护理等级,试住期结束后再正式确定护理等级及补充协议条款。
4、休养老人的护理等级由中心视老人的年龄、病残情况及处理能力与休养人或委托人协商确定。
5、老人入住时须如实告知病情,入住后如发现患有传染病、精神病及不适合过集体生活的情况,委托人应及时接回。如遇有思想、生活或其它方面的问题,委托人应协助中心做好老人工作,不得借故接人推托。
6、老人生活用品处理,个人家具、家用电器未经允许不准搬入房内。
7、休养老人须佩带休养证,外出须请假,回来时及时销假,并注意安全,未经允许擅自外出者,责任自负。
8、老人发生突发事情,委托人在接到中心通知后,必须在通知时间内到达。委托人未到前,中心疔采取紧急措施,费用由委托人负责。
9、维护社会公德,文明休养,尊重工作人员,爱护公物,节约用水用电,损坏公物赔偿。
10、来客探望,要遵守中心规章制度,未经允许不得留宿。

次浏览 条点评

我要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