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州区快乐安养院是广西首家将休闲农业与养老养生相结合的新式养老院,位于玉林市天然氧吧(佛子山旅游风景区)内,占地3000多平方米,其中建筑面积500多平方米,种植果树面积及户外活动场地2500多平方米。
设有36张床位,距离玉林市区仅7公里,地理位置优越,交通方便快捷,远离城市喧嚣,从繁华步入宁静,是老年人养身、养心、养寿的理想乐园。安养院内配备有高清监控系统、智能呼叫服务系统、供热供冷设备,通网络、电话、数字电视等;设有独立的膳食配套中心、洗涤中心;室内设有老年人活动室、阅览室、棋牌室等;室外建有园林式的花园、爱心菜园、果园以及适合老年人健身的运动器材等。
布局合理规范、设施现代齐全、环境温馨舒适、居室宽敞明亮、起居方便安全。安养院本着“为老年人提供舒服地住、健康地吃、快乐地玩”的服务宗旨,承担社会公共服务职能,解除子女后顾之忧,热烈欢迎社会各界老年朋友们入住玉州区快乐安养院,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温馨舒适、优质周到、贴心满意的服务。
尊敬的老年及其亲属们,你们好:
衷心欢迎您亲属入住玉州区快乐安养院,我院全体员工将全心全意为您做好各项服务工作。为了更好地管理和服务老年人,及时地和亲属们取得联系,请亲属们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一、申请入住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老人近期免冠1寸相片三张;(2)老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和户口本复印件各一份;(3)法定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全身照一张;(4)老人身体健康状况资料,如近期身体检查报告、住院病历、日常看病病历等资料复印件各一份。
二、为了对老人及亲属们负责,我院要求老人入住前进行体格检查,同时请亲属如实向本院告知老人的身体健康情况、病史情况,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送养人或监护人负责。体格检查费用由送养方负责,有关事宜协商确定。
三、我院根据老人体格检查报告以及老人的年龄、病情、残情和自我能力情况,综合初定老人的护理级别和收费标准。
四、入住老人及亲属们应当仔细阅读入院须知、托养协议书、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等有关文书,确定认可后并无异议的,应如实填写入院登记表,签订托养协议书,办理入住手续。
五、办理交费住院手续。我院实行先交费后入住的规定,统一交费时间:每月1日——10日;请您确认好时间按时交费。我院收取的托养费只包含:床位费、统一标准的伙食费、护理费、基本水电费等费用。其他如:取暖费、空调费、过节费、使用氧气、医疗用品、护理材料以及水电费等费用,我院将按实际产生的项目另外计费。若老人或亲属要求在饮食或住宿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的,另外计费。
六、为了统一管理,凡新入住老人除缴纳当月托养费用外,尚需一次性缴纳生活用品费500元整(含冬被/夏被、被套、枕头、枕套、床单、牙膏牙刷一份,中胶单一张,毛巾三条);一次性预交押金人民币3500元整,作为应急备用费用。退院时押金不计利息如数退还,老人使用的床上用品可给亲属带回。
七、入住老人需自带日常生活用品:(1)日常换洗衣物、防滑胶底鞋、轮椅、坐便椅、便盆、个人助行器械等;(2)大小便失禁的老人需自备胶带及一次性尿片,长期卧床老人必要时需备防褥疮气圈或气垫床等用品;(3)其他特殊情况由家属与我院协商确定。为了方便老人及家属,我院可提供一次性尿片及代购用品服务,产生的费用由送养方负责。
八、为了更好地服务老年人,我院要求:(1)入住老人日常服用的药品须交由我院统一保管及派发,以便定时给老人服用,同时便于观察及避免意外发生;(2)贵重物品如:现金、存折、金融有价证券、金银首饰或珠宝等可委托我院统一代管,老人自行保管,在我院丢失的,我院概不负责;(3)禁止携带一切危险物品如刀具、易燃易爆物品入住;(4)老人不得私自在院内使用电器、燃器、利器等危险设备,确实需要使用的须经我院同意,家属签字确认,老人使用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当事人或送养人负责。
九、我院概不接收有传染病或精神病的老人,老人入住后,我院发现老人患有传染性疾病或其他原因不宜继续留住在本院的,我院有权通知家属送医院治疗及办理退院手续。
十、入住我院的老人应遵守本院各项管理制度,家属应积极配合做好老人的各项服务保障工作,如不履行对老人应尽的义务,我院有权终止入住协议。我院无权限制他人人身自由,老人都是成年人,具有法定民事行为能力,为了保障老人人身安全,老人外出需经送养人签字确认,方可自由出入。
十一、我院老人作息时间为:中午12:00-14:30,晚上21:00-9:00.为了不影响其他老人,请家属们尽可能避免在这时间进行探视;探视时间为:每天上午10:30-12:00,下午14:30-20:00;日常、节假日均可将老人接回。
感谢您对我院的信任和各项工作的大力支持与配合,欢迎您对我院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让我们共同做好老人的各项服务工作,让老人安享晚年。
甲方:玉州区快乐安养院 丙方(签名按手印):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