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老人院是广州市民政局下属的市级公办养老单位,建院于1965年7月,全院占地110亩,现有养老床位1200张(含医疗床位250张)。主要为广州市政府供养人员、失能、失智及在家养老有困难的老人提供生活照顾、医疗康复、痴呆护理、社会工作和临终关怀等服务。
本院位于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与从化区太平镇交界处,离广州市区约38公里,院内环境幽静,绿树成荫,空气清新,鸟语花香,是老年人颐养天年的好地方。目前拥有两层别墅式养老楼10座,慈悦社工服务大楼、慈云康复大楼、慈慧大楼(失智老人照顾中心)、慈爱大楼(医院及宁养服务中心)、富力慈恩大楼和慈心大楼(设有50张床位的失独老人专区)各1座。
本院内设医疗机构广州市老人院医院是二级其他类专科医院,开设的诊疗科目有预防保健科/内科、神经内科专业、老年病专业/康复医学科/临终关怀科/医学检验科、临床微生物学专业/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脑电及脑血流图诊断专业、中西医结合科、中医内科、中医老年病科、临床化专业学检验、全科医疗科、精神科。核定医疗床位为150张,拥有108名医护人员的医疗团队,配备了数字化X线摄影系统、全数字彩色超声仪、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等多种先进的医疗设施设备,为老人提供全方位的医疗服务。
本院始终坚持“视老人如亲人、做老人好儿女”为服务理念,以慈孝、专业、精诚、卓越为院训,切实保障养老托底需求,引领行业健康发展,先后被民政部等有关部门授予“国家二级社会福利事业单位”、“全国敬老模范单位”、“全国模范养老机构”、“全国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先进单位”、“全国敬老文明号”等荣誉称号。当前,在广州市委、市政府和各级民政部门的领导下,广州市老人院正站在新的起点上,推动机构扩建升级,完善医养融合型功能布局,提高管理标准化、信息化水平,力争构建老人幸福、团队卓越、行业一流的综合型养老机构。
一、收费标准
根据穗发改〔2017〕1095号、穗发改〔2019〕518号规定,我院养老服务费收费标准如下:
二、收费办法
1.入住当日现金或刷卡收取备用金以及当月的床位费、生活护理费、伙食费。
2.入住后:
(1)已办理银行扣款人员(需签订中国建设银行代收业务扣款授权协议书),每月15日扣取门诊挂帐费用,每月20日扣取养老费用(当月的费用)和上个月的医疗住院费用。
(2)未办理银行扣费人员,每月25日前现金缴费或刷银联卡缴费,根据产生的实际费用收取。
3.医疗费:按当月医疗实际开支月底结算。
(如老人享受省/市/区公费医疗,医疗证可办理转点到广州市老人院医院)
4.老人请假期间的费用缴纳:老人请假算出时间在连续7天之内,须全额缴纳当月床位费、护理费和伙食费;连续超过7天(含7天)但不足一个月,须全额缴纳当月床位费和护理费,伙食费在下月费用中扣还;外出时间连续超过一个自然月,只须全额缴纳请假期间的床位费。
三、备注:
(一)上述费用不含老人衣物、鞋袜、纸尿片/尿裤、纸尿垫、气垫费等生活用品费用。
(二)伙食费随市场价格调整。